中国五子棋比赛规则方法

2017-02-24

五子棋游戏,计有世界比赛和区域比赛两种形态。无论何种比赛形态,玩家均必须和电脑控制的几位对手进行比赛;下面是有五子棋比赛办法,欢迎参阅。

五子棋比赛办法

竞赛组织工作

根据比赛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竞赛委员会,负责比赛筹备工作,处理竞赛中的问题,做好比赛善后工作。主要包括:

1. 拟定比赛计划:确定比赛的目的、规模、时间、地点、财务预算等,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2. 筹措比赛资金。

3. 草拟并下发比赛通知和规程,并借助各种渠道配合比赛进行宣传。

4. 建全各项办事机构,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赛风赛纪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指定裁判长,聘请相应数量的裁判员。

5. 做好比赛场地、器材等一切技术性准备工作。

6. 提前草拟需要邀请的领导和来宾名单,并做好邀请沟通工作。

7. 做好参赛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8. 开好裁判员会议、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9. 做好开、闭幕式的相关工作。

10. 妥善处理比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做好比赛的总结、善后工作。

比赛的种类

l. 个人比赛

计算个人成绩的比赛。

2. 团体比赛

计算运动队团体成绩的比赛。

(1) 分台定人制:事先规定各队出场台数,各队在报名时须排定本队棋手的台次顺序号,比赛时按台次顺序分台进行,不得更改台次。

排定台次顺序的原则是:等级分高低,现有段位级别,比赛成绩名次等。如报名的台次顺序与竞赛委员会掌握的不符,则竞赛委员会有权按上述原则更改台次顺序,但应通知此队。

(2) 分台换人制:准许各参赛队报一定名额的替补队员,但不论正式或替补队员均应排定一定的台次顺序号,排列原则同分台定人制。各轮比赛出场可有所不同,但台次顺序从小号位到大号位不得颠倒,如出场顺序为1、2、5、6而不可以1、6、2,5。

(3) 临时定台制:各队在每一场比赛开始前,临时排定本队出场台次顺序,与对方队相应台次棋手对弈。

(4) 全队轮赛制(舍维宁根制):一方所有队员与另一方所有队员逐一对弈。

(5) 队员总分制:按照各参赛棋手在个人比赛中取得的成绩来计算单位团体成绩。

3. 段级位比赛

考核棋手技术水平的比赛。

比赛方法

1. 淘汰制比赛

淘汰制比赛即优选法,就是将所有参赛棋手(或队)按淘汰赛表格编排成一定的比赛顺序,由相邻的两名棋手(或队)进行比赛,败者被淘汰,胜者进入下一轮比赛,直到淘汰剩最后一名棋手(或队),这名棋手(或队)即为冠军,比赛也就全部结束。

淘汰制比赛一般专指单败淘汰制。

2. 循环制比赛

循环制比赛就是使参加比赛的各名棋手(或队)互相之间均直接比赛一次。循环赛又可分单循环赛、双循环赛等。

3. 积分编排制比赛

以积分相同或相近为主要原则进行编排的个人(或团体)比赛。

4. 组合赛制比赛

将比赛分成阶段,在不同阶段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比赛赛制进行比赛。

5. 擂台赛

用打擂台的方式进行团体对抗赛,一般各方棋手出场人数相同,各方棋手轮流出场,败一场的棋手不再参赛,凡一方最后一位棋手败北,则本队比赛结束。结束比赛越早的队名次越靠后,比赛到还有一个队余有棋手没有败北或未出场,则此队为冠军,比赛全部结束。

6. 对抗赛

对抗赛有多种形式,主要有个人对抗赛和团体对抗赛。

个人对抗赛:是两名棋手之间进行的双轮或多轮的比赛。

团体对抗赛:用集体的方式进行的对抗赛,一般两队出场选手相同,一方棋手按台次与对方棋手比赛一局或多局,最后计算各方每名棋手的得分和作为团队总分,得分高的队获胜。

舍维宁根制对抗赛:是两队之间每名棋手都要进行对抗的团体对抗赛。

成绩和名次

1. 不论次、场、局记分,比赛胜者均记1分,和者记0.5分,负者记0分。

2. 淘汰制比赛不必记分,后被淘汰者名次列前,未被淘汰者为冠军。可用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并列的2个第3名,4个第5名,8个第9名等棋手的名次。

3. 循环制比赛

(l) 个人赛

根据个人积分排定名次,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个人积分相同,则按下列原则依次比较区分名次。

A 小分(Sonneborn-Berger制个人赛分,即比较累积个人所胜对手积分,加上所和对手积分的一半)分高者名次列前。

B 比较胜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

C 如仍相同,则可名次并列。如不能并列,则可用加赛快棋或抽签方法区分名次。

(2) 团体赛

根据各队次分排定名次,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各队次分相同,则按以下原则依次比较区分名次,分高者名次列前

A 各队总局分

B 小分(Sonneborn-Berger制团体赛分,即对各队时的得分率乘以该队得分的总和)分高者名次列前。

C 从第一台开始依次比较各台积分,分高者列前。

D 如仍相同,可并列名次。如不可并列,则可用加赛快棋或抽签的方法区分名次。

4. 积分编排制比赛

(l) 个人赛

依据个人积分排定名次,高者名次列前。

如个人积分相同,则按下列原则依次比较区分名次。

A 对手平均等级分

B 对手分(Buchholz制),即累积所有相遇过的对手积分和,高者名次列前。

C 中间对手分(Buchholz制中间值法),扣除一个或几个积分最高或最低的对手后,累积所有相遇过的对手积分和,高者名次列前。

D 比较总胜局,高者名次列前。

E 如仍相同,则可名次并列。如不允许并列,则可用加赛快棋或抽签方法区分名次。

(2) 团体赛

依据团体次分排定名次,高者列前。

如团体次分相同,则按下列原则依次比较,区分名次。

A 对手次分(Buchholz制),高者名次列前。

B中间对手次分(Buchholz制中间值法),高者名次列前。

C 比较局分(团体总局分),高者名次列前。

依次比较由高到低(1-n台)的局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同,可并列名次。如不允许并列,则可采用加赛快棋或抽签的方法区分名次。

5. 棋手退出比赛(包括弃权者)。

有棋手(或队)退出比赛是在比赛尚未开始前,时间允许,可考虑重新抽签或个别棋手(或队)调动组别。

在循环制比赛和积分编排制比赛中,如在比赛开始后,有棋手(或队)退出比赛,凡已赛局(次、场)数不足总轮数的一半,则已赛部分无效;如已赛部分已达到总轮数的一半,则以后轮次均当作对手胜,已赛部分成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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