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大学生法制手抄报

2016-12-01

暑热的七月是大学生四处求职的高峰,大学生们都在不失时机地捕捉每一个工作的机会。当烈日下多日的奔波终于变成录用通知时,涉世未深的你一定会欣喜若狂。但你是否想过,七月也是陷阱丛生的季节。听听下面这些曾经求职受骗者的经历,也许会给你一点启迪,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手抄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你们:

12.4法制手抄报-陷阱一:分段计时藏猫腻

大专毕业的小周一毕业就进了一家装修公司,负责搞市场调查。起初,他和同时进入这家装修公司搞同样工作的其他两名大学生都对待遇感到满意,因为老板要求并不苛刻,虽然工资不高(包吃包住600元/月),但结算采用分段计时的方法。因此,小周三人马不停蹄地投入了工作。没想到好事多磨,才干了半个月,正当小周满怀欣喜地扳着脚趾头数着那想象中的报酬时,公司以莫须有的罪名炒了他的鱿鱼。小周只好卷着铺盖要求结算走人,管人事的小姐却告诉他必须做满一个月才有资格谈论工资。小周气愤难当,转而求助朋友,朋友提醒他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可是小周当初根本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好两手空空地离去了。这时他才知道,原来所谓的“分段计时”里藏的是猫腻!

律师点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和哪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最重要的证据。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在起劳动争议的时候更好逃避责任,往往只和劳动者做口头约定,而不签书面合同。而劳动者往往因为欠缺必要的法律知识,再加上找一份工作不容易,所以每加思考就匆匆上岗工作了。这样,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劳动者确实很难举证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当然,书面合同并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如果有其他工友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或调解中自认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可以的。其实,为人立世最重要的是诚实信用,这家装修公司连几个工人的工资也要欺诈,肯定好不到哪里去。骗别人一点血汗钱,最终是毁了名誉,输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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