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堂管理制度范本推荐

2017-05-17

为了做好对基督教堂人员的管理工作,维持教堂秩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基督教堂管理制度范本推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基督教堂管理制度范本推荐篇一

诗班是敬拜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会的主要事工之一,为加强诗班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诗班的主要职责

1、主日礼拜的献诗;

2、重大节日(受难节、复活节、圣诞节、春节、各种庆典等)的圣乐崇拜;

3、婚礼和追思礼拜的献诗;

4、对所属堂、点教唱赞美诗的辅导;

5、与兄弟教会诗班的交流与献诗。

二、诗班成员的条件:

1、受洗、重生得救、有灵性生命;

2、具有一定声乐恩赐及乐理知识;

3、具有弹钢琴的恩赐及特长(司琴);

4、具有一定专业指挥能力(指挥);

5、甘心乐意奉献时间和精力。

诗班长除具备上述的2.1 2.2 2.5外,尚具有:

a.谦卑、正直,有沟通、协调能力;

b.有一定组织和决策能力;

c.有较强的凝聚力。

三、诗班成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1、建立考勤签到薄(指定专人负责);要求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主动向声部长或班长请假,并获准许。每月无故缺勤二次以上者,应帮助教育,特殊情况,开班委会处理并上报主任牧师;

2、诗班不论献诗或练唱,都应该充满对神的敬拜,人人用心灵和诚实自觉维护诗班的庄严、肃穆与安静;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可自由活动与交谈外,一律严禁说小话,做小动作;或中途擅自离开;情节严重者交由圣乐事工组处理;

3、诗班成员在练唱时,应绝对服从指挥,有问题和意见,留在休息时间提。对争议不下的问题,班长有权做最后决定。

四、诗班的管理及职责

诗班由班委会进行管理,应定期召开班委会。班委会由联系诗班工作的教牧人员、诗班

长、副班长、指挥、各声部长以及灵修组、圣乐组、资料组、服装组、探访组等负责人(可一人兼多职)组成。

1、班长职责

(1)负责安排落实诗班的灵修学习与交通;

(2)负责带领诗班进行主日崇拜;

(3)注重诗班的发展与交流;

(4)负责制定诗班的管理制度;

(5)协调班委会各项工作;

(6)负责组织参加教会的有关崇拜和其他活动。

2、灵修组职责

(1)负责诗班全年灵修计划及安排;

(2)负责组织带领诗班成员的灵修学习。

(3)负责帮助诗班成员人人能有机会操练祷告与分享。

3、圣乐组职责

(1)负责安排全年献诗工作,提高诗班成员的音乐素养、乐理知识和献诗水平,由指挥具体负责;

(2)负责指挥、司琴以及朗诵人员的安排。

4、声部长职责

(1)声部长配合指挥协调本声部音色、音量、音质统一和谐;

(2) 声部长应提前熟练每次献唱的赞美诗歌,掌握本声?a href='//www.xx.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绷烦⑾资那榭觯⒘榛钭鞒龃?

(3)声部长应关心本声部成员,经常交通,协助诗班长做好牧养工作,掌握本声部的出勤情况。

5、探访组职责

(1)按照堂会《探访制度》,由各声部长负责本部一般探访;

(2)密切关心每一位诗班成员、灵命、生活、身体状况;

(3)根据各成员情况做好探访工作;

(4安排组织人员进行圣诞节前的探访、慰问工作。

6、资料组职责

(1)负责诗班发放灵修用的圣经、赞美诗;

(2)复印和发放赞美诗的曲谱,并做好歌夹及各种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基督教堂管理制度范本推荐篇二

平潭县基督教会谢厝教堂堂管委是为更好的管理好谢厝教会,是让每一个信徒的意愿与需要都能及时为牧者所知道,牧者也能够针对信徒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处理,也是为各项神家的事工能得到更好的开展而设立的。管理者需先管理好自己,故设下列规章制度,以便各信徒间可以互相监督。

一、当选为堂管会人员的条件:

1、需已经受洗并在本教会聚会属于本教会的信徒。

2、需由信徒推选,并在信徒中得到信徒的信赖,以选举形式产生,神职人员直接成为堂管会成员。

3、在教内外都必须有好名声,对神忠心对人负责。

二、堂管会的规章制度:

1、堂管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遵守宗教法规,爱国爱教,服从堂会组织分配,对本职工作要尽忠尽职,对所做的本职工作不推托,能以神的慈悲与怜悯去体贴信徒弟兄姐妹的需要,并能劝诫信徒弟兄姐妹更好的履行公民的职责,帮助信徒灵命成长,帮助教会健康发展,使本教会不受异端邪说的侵扰,并能让本教会所做的事工能与社会主义社会要求相适应。

2、堂管会的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在每一次会议时要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若有事需事先向堂管主任请假,否则,堂管主任与本人均要负责。

3、堂管会会议每月一次,定在每月的第一个主日,每一次的会议都有一个会议主持人,主持人的职责包括:主持会议、祷告、灵修等。

4、每一项需要通过的事项若有不同意见,须经无记名投票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但需过半数),并以到场的人数所决定,重大事项通过须每一位堂管成员都要参加。

5、堂管人员外出须与本堂堂管主任通气,并征的同意后才能出外,若长期出外,须将本职的工作交代清楚且有合适的取代人选方可离去。否则若造成后果,后果自负。

6、本堂管会成员在教内外所做的事情必须以对本教会有益观点为前提,不可做有损本教会的名誉的事,不可结党纷争,凡事在神的面前彼此代祷,不可利用公众场合或祷告场所做私人的诉苦,以免扰乱人心造成信徒间彼此不合或因此跌倒。

7、堂管会成员每一个人都必须负责本堂会事工的一部分,做到凡事互相担当。

8、本堂堂管委每三年任期一届,每次换届选举在每一年的三月份,换届后立即上任开始工作。堂管会成员可连选连任,选上的弟兄姐妹不可推迟责任,因为这是在神家中的弟兄姐妹的信任。未满十八周岁年满七十周岁的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

三、堂管会的职责:

1、堂管会为本堂会负责各项事工的开展、拓展、执行、及建立的组织机构,本堂会的任何事工的产生和运行必须经过堂管会决定,堂管会直接对本堂信徒和本堂的事工负责任。

2、本堂的圣工组、主日学、诗班、探访组、祷告组、卫生组、招待组、后勤组、青年团契、弟兄团契等各项事工的安排与执行堂管会有权加以监督,本堂的对外对内事工的拓展和交流须经本堂会做出许可的决定,本堂的经济——本堂会有权行使其所有权,并有权对按所需要的经济安排做出相应且对本堂无伤害的决定。

3、本堂的神职人员的工作安排及补贴等情况也须经本堂管会研究决定做出相应的安排。

4、本堂会的任何成员都要服从本堂会的安排,不可自作主张行使本堂会的权利,也不可以个人名义许诺堂管会尚未决定的任何事项,否则后果自负。

四、其他

1、本堂会隶属本堂会的组织机构,本堂会所需用的经济费用经堂管会通过由本堂会开支,但本堂会组织不接受个人捐款,若有所捐款项须有入本堂财务收入。

2、本堂财务人员须是本堂管会成员。

3、本堂管委的规章制度是暂行条列,可经堂管会决定与教会所需要的再行改正实行。

五、本堂管委成员名单

吴晓琛、陈友盘、姚香梅、周锦兰、周而建周章、周芳、倪香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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