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约定好违约金

2017-05-05

日常生活中,在签订一些合同时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条款,在二手房买的交易中也不例外,那么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部分应如何约定呢?

一、对违约金的理解

违约金指的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违约的当事人,应支付的金钱另一方。金钱是违约金的标准,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除了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代替违约金。违约金除了有担保债务履行功能,还有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和惩罚违约人的效果,所以部分国家将它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一些国家将它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金可以分成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3、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让你买房不吃亏。 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一定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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