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快到冬天的优美散文
冬天,大雪纷飞,人们好象来到了一个幽雅恬静的境界,来到了一个晶莹剔透的童话般的世界。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描写快到冬天的优美散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描写快到冬天的优美散文篇一:冬天的雨
在雨的世界里,我喜欢小雨,喜欢细如丝线的小雨,尤其是冬天里那种润物无声的牛毛小雨。在寒冬里给人一种冰凉,让人永远保持一种清醒。
雨下的时候,有时让人很难察觉。因为这么多天来都是暗晦的天气。严寒中,呼出的气立即化成一阵轻烟在眼前飘过。雨:往往在人不经意的时候下来了。无声无息,待人感觉一股特别冰凉的时候,定眼一看,哦,原来雨已下多时。身上的衣服长满了无数个晶莹的小水珠,稍微一用力、那些小水珠或滚落地下,或润入衣中.此时地上一片白蒙蒙。
冬天里,我曾拉着一头老水牛走过童年,走过那片收割之后又犁过的田垌。雨迷茫了我的眼睛,严寒把我困在田野里,为一头牛我在田野里一呆就几年。雨来时人往往不带雨具,北风夹着细雨斜斜扑面而来,空旷的田野无处挡风,无处避雨.雨乘风势在田野上任意狂奔,从人的领口、衣袖、裤管直逼温暖的躯体。有时我打着冷颤在田野上奔跑,直到身体微出汗后才停下来。但不久体温又在寒风中迅速下降,情急之际让人垒起泥块。割过稻谷后的田垌、乡人除了种上冬薯或菜类、闲置的土地大都犁起.让泥土有足够的时间吸取阳光,吸取空气,以便在来年的春季里保持强劲的生命力。泥土被晒的干白,一块块倒在田垌里,充分地展示的原色。也有稻茬在生命结束之后,凭仅有的一点根系倔强地伸出头来,在冬日里保持一份意外的翠绿.泥块被垒成一个人高半圆圈的土墙。风无法穿越厚厚的墙体,雨在身后。人身置土墙中,立即温暖百倍。耳边只有风呼呼地作响,远处老牛在田垌里慢悠悠地啃着田垌里仅有的青绿。许多个冬季里我就这样望着小雨,望着老水牛不知不觉地过去。
很多的时候更加热衷于冬天雨里的簕竹下。一盆炭火在燃烧着,雨在天空飘洒,巨大的簕竹形成一个宽大怀抱。人在其中,风吹不到,雨淋不着,举目望去,天地一片白蒙蒙,十分有趣。雨厚时,二十米远的人影不清,人与:人之间凭声音分辨。此时,村庄沉睡了,大地上一切都停止了。我的炉火正旺着,香喷的红薯香气绕过浓浓的水气,穿入我的肺腑。往往在红薯尚未剥皮,一颗豆大的水从簕竹丛中滚落,弹起一阵烟尘。偶后,红薯夹着冰凉的水渍被吞进了肚子里。
躲在簕竹丛下,听雨是件有趣的事。先时雨落无声。下着下着,觉察有一丝丝的响声,很轻微的,好象从心底里传出,稍不留意就无法听到。接着雨下的久了,先后有
水滴从竹顶上滚下,在我的炉火中留下“滋滋’’的响声。更有的竹叶上滚动成大水滴,因竹叶承受不住。它就着势落在头顶,激起一阵阵的寒意。细雨从四面八方夹时。一阵阵“沙沙”声从大地的各个角落传来。有时如千军万马在急促前进,又如大浪淘沙般激烈;再如少女般温情的呓语;或如夜半传来远古的声音。这雨时急时缓,时快时慢如一首天地问绝美的乐曲。人在竹丛下听着听着、仿佛身子一个亘古的冰天雪地中,眼前只有漫天飞舞的雪花,在手中一触即化。那丝寒意钻入肤体,才真切体会到雨中的冰凉。
淅沥淅沥,小雨总是这般的在我的心头下了又下。总女那片竹里让我如痴如醉;总让我迷恋着冬季,迷恋着@情的小雨.投身于大自然,在万籁寂静中,去感受一种久违的意境,去重温一种少年的情怀,难道不是一种享受47在斜风细雨里,在心无尘染中去体会一种多年的情愫,回味多年以前的小雨,难道下也是一种洒脱吗?我们无&把往昔留住,但我们可以在某个冬曰里的雨中,再续曾经的往事重塑我们的记忆。这也是一种生活,一种让我们不断铭记的生活。
描写快到冬天的优美散文篇二:冬日阳光
散尽了几日的阴霾而绽放的阳光,有一种不可一世的气味。透明起来的空气包容了些许热量以后还是刺骨的寒冷,让人觉得无法接近。玻璃窗上的污迹因为亮度的增加而变得尤为突出,能够让人联想时间在很多地方也同样留下了印迹斑斑。
玻璃窗很大,很适合我给我的房间补充一点光,也很适合我抬着眼,用不知道多大的角度看天——飘浮着纯白云朵的蓝得没有杂质的天,昏暗以至一片浑浊而不可透视的天,被点点星光而笼罩而黑得让人恐惧的天——都浓缩为记忆中的画布,一页页翻过。我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要看天,更不懂为什么有人要每次摆出个45度的角度去看天,那样让我觉得单调。而在我,看天只是看书累了的时候所做的一个放松动作,仅仅是为了防止老的时候会的颈椎病,只是如此,没有其他。所以眼神空虚而无聊,就像考试之前的生活,机械而没有生气。
绿色的玻璃,银白色的铝合金边框,平凡,落后。很适合我。因为我觉得我们的组合里有着很隐蔽的默契,因为我们都不被人注意,只会信仰一些简单的真理。然而它不孤独,我也是。窗子的对面是一扇同样平凡的窗子,大块玻璃,铝合金边框,两窗相对,互相宽慰。而我无论骑着单车奔到小城的哪个角落,都可以看到沉默的没有光芒的人们,使我有时还可以培养一点点优越感。人是自恋的动物。
而现在,平凡的阳光透过平凡的玻璃打出平凡的光柱,司空见惯。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灰尘细小的颗粒在来来回回地游荡,显得自由且快乐。我突然想到每天都会有很多的小颗粒跟随着心甘情愿被我们吸入的空气进入我的呼吸道,污染我的身体。这个世界上很多伤害都来源于不被察觉的侵入,没办法防御。更多的时候我们在自我伤害,带着很浅的欢愉。
我把手伸向阳光,想得到温暖。我看着灰尘在我的手指之间跳着回旋的舞蹈。阳光撒在上面,皮肤很苍白,反射过来的光甚至有点耀眼,冬天干冷的天气夺走了皮肤不少水分,所以我可以看到很多很多的纹路,却不像皱纹一样可以骄傲地说显示了岁月的沧桑,它只因为我忘记了某些工作,就失去了护肤品的滋润而产生的结果而已。很多人崇尚自然美,它是自然的,但他不美。可我依然爱它,因为它是我的。突然想起安妮写过的那些有着干皮屑的皮肤,那些苍白美丽的手指,还有,被割裂得如同棉絮一样的手腕,触目惊心。我停止了联想,和死亡有关的东西会让我觉得沉重,那样的心情不适合享受阳光。
有个朋友说,她不喜欢阳光,特别是冬天的阳光。
这些字眼我不陌生。很多小说的男孩女孩都骄傲地拥有这种冷酷的性格,可以受很多涉世未深的小孩子心灵上的膜拜。可我听到如此真实的声音时,我还是一时语塞了。吃惊。那些声音让我心痛,真的。一个鲜花般美丽的女孩平静地说出这些话,让我无法忘记,也许她和它们都过于复杂过于神秘,使我一时失去了镇定的自信。很久以后,我依然可以感觉到心灵震动的余波。有的时候看她在网站上大批大批发出的文章,我总是很心疼。本来都是孩子,却失去了孩子的快乐,只能够把痛苦的呻吟变成无声的文字,最后孤独还要自己承受。她说她有很多网友,我不知道她的灵魂究竟是不是寂寞。我希望不。祝福。
我放下了手。胳膊酸痛。懒懒地眨眼,有点困。事实上我全天都是这样,频率极高的哈欠也证明了这一点。世界上找不到可以热爱的东西,那就对什么都无所谓。行尸走肉拥有的是没有灵魂的灵魂。夜晚的梦总是繁多而且沉重,没有办法的事情。失败感总是会随着疲惫的加剧而日益变得沉郁。梦都很累,不留情地伤害我的大脑。醒来又是新一天的浑浑噩噩。现在,由于阳光,我尤其觉得眼皮的沉重,也许是加上了阳光的重量。热量,令人变得懒惰。
描写快到冬天的优美散文篇三:走在冬天的尾巴上
暖春。
一季冰雪已消融。
我看到阳光很耀眼地光芒四射。白色阳光里,尘土飞扬。那细小的灰尘,一群群飘落。尘埃,无处不在。忽然想起了这一句话,小时候在哥哥的课本里看到的一句话。那时候,我傻傻地在想,自己是不是很渺小,如一颗可以很轻易被一丝微弱的风吹得很远很远的尘埃。不知道归宿,甚至会被送至生命的沙漠,寂寞的边缘。
生命是脆弱的吗?出事之前,我相信生命是如此地旺盛,什么意外,离我是那么遥远,如一朵滋滋燃烧,盛气逼人的火焰,不灭的火焰。记得某位哲人说过,生命是一团永不灭的火。可,一旦遇到了水,火,不就会熄灭了吗?
生命,如一张白纸。出事之后,才觉得这个比喻是那样精当。现在又开始了每天坐顺风车的日子,放学的时光总是如此快乐的。和芝一起,谈笑风生,彼此斗嘴,她总说我厚脸皮,可却总是拽着我的手臂往车棚走去。不由分说的。喜欢这样静静地靠在她的背上,阳光总会很温柔地泻在身上。此时,嘴角努力地上扬,上扬至随意的角度,就像一棵绿意盎然的树,以最美的姿态拥抱阳光。我喜欢树,毫无理由地喜欢。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变成一棵树。这是恩熙说过的话。在一场蓝色生死恋里。如果有下辈子。我是说如果。因为一直都不相信,人有上辈子,下辈子。我就这一辈子。我想变成一只飞鸟,飞向很蓝的天空。倘若变成一棵树,每时每刻以同样的姿势、不变的角度仰望天空,不知道心,累不累,疼不疼呢。
开学第二天了。昨天的我分分秒秒几乎都是笑着度过的。梦。小小的心里装满了梦。五彩缤纷。绚烂夺目。下午放学。身边车流不断。男男女女,擦肩而过。牵着美霞的手。我们的手从来都一样冰凉。而这十几天来,手微微发疼,右手的创口自行冒着绿色的脓,像一道小小的峡谷,被一条绿色的脏河隔离开来。我希望它能够合上,关闭这个手背上的小口子。左手的小拇指上的裂口竟渗出一色鲜红。忽然想到生物上学到的,动脉血是鲜红的,静脉血是暗红的。此刻溢出的,是动脉血吗?它是那样鲜艳,在白色柔软的纸巾上是那么刺眼,耀武扬威地破坏着这份美好的纯白。我喜欢白。纯粹。牵着彼此的手,特意绕道去买了千层饼,细细地享受着。有我很喜欢的味道。幸福像嘴边的香味,萦绕不去。牵了手就算约定。是张韶涵的《亲爱的,那不是爱情》里的歌词吧。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和芝、美霞她们去散步,我笑着说倘若到老了我们几个还未出嫁就一起过下半辈子得了,笑声中,是微微的点头。天很蓝,牵着彼此的手,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约定,默默放进心里。
早读课下。我和芝在课室外懒懒地晒着太阳,讨论着文学社。小麻鹰从三楼跑下来,很兴奋的样子,把她说的那俄罗纳英递给我,用一个很漂亮的、写着英文字母的透明瓶子装着。打开一看,奶油雪糕般纯白。受伤后,婶娘看着我的脸,催着我去药店买一种药膏,为了不留下疤。是的,我承认,我也爱美。天性。可是我却不愿踏入药店,为我脸上的痕迹奔忙。也许,是为了惩罚自己。所以也就忘了那个名字奇怪得很的药膏。英是很细心,也很温柔的一个女孩。尽管通常都凶巴巴的!总是喜欢拍我的头!我想,我之所以越来越“笨”也是被她拍傻的!
“我找不到瓶子,不然也挖一点给美霞和漫玉,她们的手也生了冻疮。”微笑。我们几个人。如此相依。彼此疼惜。不离不弃。
昨晚。和美霞聊了很多,我们的梦。文学社。黄昏晓。飞蓝。学生会。心被温暖塞得满满的,带着些许激动。还有很多不知名的情愫。
回家的路上,进了书店买了本速写本。尽管封面不是特别喜欢。却是最好的选择。我想。
雨中的夏天。我在扉页写下这五个大大的字,用我喜欢的黑色钢笔。黑与白,多么美的画面。翻过一页,静静地描摹着一个女孩子。爸爸刚洗完澡,走进来,瞄了一眼,轻轻笑道,“画你自己啊?”(我的书桌是爸爸和弟弟帮我挑的,有很好看的巧克力色。最特别的是中间是一面很大的可移动的镜子。所以我的房间也就成里家里的公共梳妆室。)
“画你!”我赶紧把画册往怀里收了收,不好意思地冲他喊道。
“哦,呵呵,画得像吗?”
又一笑。房门轻轻关上。
微笑。老爸,即使想要画你,我稚拙的画笔也一定画不像。上小学的时候,就很喜欢画画。简单地喜欢。一直没有改变过。直到现在。只是一份喜欢,单纯的喜欢。
Anyway,走在冬天的尾巴上,我看见,春天穿着漂亮的绿衣,婷婷袅袅地向我走来,带来一季的温暖与生机。我知道,十七岁美丽的春天,已经来了。即使有些姗姗来迟。
走在十七岁的春天,依旧喜欢下课铃声一响,就往外跑。站在楼梯的阳台间,望着远方。只是,校园里原本绿得茂盛的葡萄树,已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