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恋爱小短文

2017-06-01

大学,那个学习的圣地里,恋爱也是大学的一个主题,青春期的时代,爱情总是让人冲动渴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校园恋爱小短文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大学校园恋爱小短文篇1:美术生走在淡淡金色的黄昏

17岁的时候,班级里转来一个美术生。

开学那天,老师领他来报到,他很勉强地垂了眼睛站在讲台上,惜字如金地自我介绍:我叫庄家睦。我看见美术生的长睫毛优美骄傲的弧线,心里像有瓶苏打汽水开了盖,不停翻腾着细微踊跃的泡沫。男生怎么可以有那样洋娃娃的睫毛?真是没道理。

美术生又高又大,爱穿松松垮垮的白色球衫,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不声不响。他不用上数学课,因为高考免考,事实上所有科目他都很少来上,基本属于放牧型读书。每当他垂着有些倨傲的长睫毛,长腿阔步地经过我的课桌,便会洒下一路哗啦哗啦的声响。1,2,3,4,我常常这样默数,数到6的时候,哗啦声停止,然后桌椅板凳发出巨大声响——美术生抵达了座位。

有美术生在场的课堂,我的后背异常紧张与敏感。我总忍不住佯装若无其事地扭头飞快瞥上一眼,却不总能成功侦测到他的动态。这一路实在是漫长遥远,障碍多多。

有次课间我帮英文老师分发考卷,看见他的试卷,分数一塌糊涂,庄家睦3个字倒写得异常潇洒俊逸。他不在座位,我在那里慢吞吞地磨蹭,课桌上有只印着变形金刚的红色铁皮文具盒,拿起来出乎意料地有熟悉的哗啦声响,忍不住打开来看:整整一盒削好了的绘图铅笔!我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仿佛知道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巨大秘密。

是的,我喜欢上了美术生,并且一点儿没想隐瞒,哪怕是在风声鹤唳的17岁。

我去美术用品店买了半打进口的绘图铅笔,放在书包侧袋,每天都幻想着在某个地方与美术生不期而遇,然后拿出铅笔送给他,欢快又得体地说:“庄家睦,我是黎熹恩。你可不可以每天都来上课?”

这个计划我幻想过太多次,然而还没来得及实施,美术生庄家睦就突然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我一度很惆怅,甚至胡思乱想他是不是感觉到我喜欢他,所以故意躲起来不见我。值日的时候我去擦他的桌椅,那张凳子是学校仓库拖出来的陈年旧物,轻微动作声响就惊天动地。我把自己的凳子悄悄换给了他,并有点儿疯狂地想买一小桶蓝色亚克力颜料帮他把陈旧斑驳的课桌粉刷一新。我从未这样想着对一个人好,就只是对他好,甚至都忘记了在乎一下回应。

庄家睦再次出现的时候,我的书包拉链已经把铅笔的橘色笔杆蹭脱了一条浅浅的漆线。

乱糟糟的课间,我把脱了漆的铅笔递给庄家睦。我那样生怕着他再次不可预料地消失,半打铅笔成了一个委曲求全的礼物,连带着热烈微酸的少女心意,仓促又隆重地倾囊送出。预演过千百次的对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握着铅笔的手安静地悬在半空,心中回旋着没有道理的伤心,非常戏剧化地红了眼睛。

这应该就算是了不得的表白了吧?

庄家睦接过铅笔,像他一贯那样不声不响。

第二天上课,我发现我的凳子被换了回来,桌肚里放着一个画着简笔笑脸的新奇士橙。

庄家睦来上课的时候我们会放学一起走上一段,选择一条比较远的路,走得很慢。有时我会说很多话,似乎只是为了填充庄家睦不说话时空闲下来的光阴。有时我又会很沉默,羞愧地反省前一日自己的喋喋不休。

庄家睦说:“黎熹恩,你这个人活得很生机勃勃嘛。”

“是啊,我热爱生活!可是庄家睦,你怎么总是垂着眼睛没精打采的呢?”

白衣少年回答得云淡风轻:“我对这个世界没兴趣啊。没什么值得我关心的。”

我为着这句话隐秘地难过了一阵,又无药自愈了。那真是一段稀里糊涂的日子,我喜欢着庄家睦,没有道理,没有章法,也没有指望。庄家睦喜欢我吗?我不知道。那些镶了金边的淡淡黄昏,我们只是漫无目的地在一起,一路踢着石子。

高考结束,我被北方一所师范大学录取。庄家睦美术专业课通过了,却因为文化课太糟不得不留校复读。

我从上学的城市买来新奇图案的绘图铅笔在校门口等庄家睦,他洋娃娃般的睫毛高兴地扬起来,高高大大一个人在夕阳下笑得微红了脸。庄家睦接过铅笔,拉住我的手,他的手宽大清凉,手指干干净净。身边路过的男生怪叫着吹口哨,我走路都有些飘忽,心里升腾起无数甜蜜幸福的气泡。

可是没多久,复课的庄家睦情绪反复得厉害,电话里开始说一些非常偏激泄气的话。功课补不起来,没有将来,没有明天,无论是他,还是我们。

我尽量体谅他,可还是会被这些话秘密地划伤,时日长久,再怎样强盛的愈合能力也被新陈叠加的小伤口弄得筋疲力尽。再挂掉电话的时候,我承认我有点儿累了,却还没有绝望。

我需要见到庄家睦。

为了积攒路费,我做两份兼职,还开始整理高中各科笔记给庄家睦。为了这份人生中第一次的爱,我拼尽了全力。

可是庄家睦又突然消失了。电话那头空洞的嘟嘟声让我们之间的联系显得那么脆弱,大量的书写使我的中指起了疼痛的薄茧。我望着桌上东跑西颠搜罗来的稀奇铅笔,第一次看清楚自己从头到尾的一厢情愿,也第一次明白对于爱情,我做不到不计回应的付出。

终于找到他,他却很暴躁。在学校跟人打架,被停了3周的课,他爸爸把他关在房间里不许接电话,他心情糟到极点。这一切他说得理直气壮,好像全都可归罪他人。我在电话这端终于嚷了起来:“庄家睦你为什么要打架?你不是答应我好好用功?你在乎过我吗?我们确实没有明天。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是的,我只是喜欢一个男生,就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的爱可以伟大无私到融化一切。爱的背面那么多始料未及的荆棘,我心碎地败下阵来。

这世界上的人们遇到什么难事都把它推给时间,我也学会了。时间最是无敌,爱恨情仇,前生后世,怎样的刻骨铭心在时间面前都只是回首时的清淡尘烟。何况我初次的小小爱情呢。

毕业的时候,我长高了一厘米,还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部门里有男同事搬家搞聚餐,墙壁上贴满了他各个阶段的照片,这么不相干的时刻,我突然看见了庄家睦。1997年,庄家睦站在初中毕业的少年里,笑得阳光灿烂。我心跳得惊天动地,却若无其事地问:“这个人现在在哪儿?从前宿舍有女孩跟他很熟。”

同事酒意正酣:“庄家睦啊!我们两家以前是邻居。他这人挺不走运的,本来挺活泼的一男孩,父母离婚后变了个人。高二时转走了,听说在那里交了个女朋友,跟我还当个秘密似的不舍得说,后来因为那女孩打了一架,结果女孩也把他甩了。他考了3次高考,后来去上了专科。这个人一直敏感又骄傲,觉得自己考不了好的学校,配不上那女孩。现在家搬了,彻底没了消息。”

“为那女孩打架?”

“是啊,有人说他女朋友主动追他,主动送上门的肯定不是什么好女孩,他就冲上去把人打了一顿,还拒不检讨。我当时劝他,他说这个世界上他在乎的人不多,谁也不能伤害他在乎的人……”

我冲出门去打车,边跑眼泪边滚落下来。

我要去哪里?庄家睦,我要去往哪里找回你?在17岁,对于爱情我真的一无所知。我热情又慌张地执着于自己“无私无畏”的姿态,却不曾真正去了解过你,你怎样想,你经历了些什么,你拿怎样的心来在乎我。

那些年的黄昏流光溢彩,我们一路漫无目的地踢着石子,没学会恰当地表达什么,不懂得回头看看过去,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将来。我们相对笑一笑,牵牵手就以为完成了所有的地久天长。

(文/姜 莹)

大学校园恋爱小短文篇2:你现在这么优秀,你的前任知道吗?

作者:poster

01

约了几次的聚餐,终于在昨天得以实现。

远在他乡的大韩关了店铺连夜开车回来,我也特意请了一天假,赶去见难得从遥远的美帝回来的阿洲。

见到她的第一个反应是:资本主义的滋养果然不是盖的。

认识阿洲的时候,我还上大二,而她已经是一个杂志社的小编辑,永远是丸子头,性格腼腆,脸上不施粉黛,一点点小雀斑特别的可爱。

可这一次的她,显然不同。

头发被烫染成了棕色卷发,脸上化着淡淡的妆,白嫩的皮肤衬着红艳的唇色,说不出的妩媚。

阿洲将我和大韩的震惊收入眼底,热络地招呼我俩坐下,然后熟练地叫了菜单,好一会儿才问我俩,“我是不是变好看了?”

“用好看都降低了你的档次,简直是……漂亮!”大韩把“漂亮”两个字用爆破音吐了出来。

阿洲的脸泛着粉红,略显娇羞,连连说了几次有变化就好。饭间,阿洲给我讲她在国外的一些趣事,和满大街的光怪陆离,也不忘说她为了学到这手堪比整容的化妆术,吃了多少亏。说到她第一次尝试化妆失败后,被班上同学笑的时候,大韩猛喝了一口柠檬水,转过头看着她,“你现在这么优秀,你的前任知道吗?”

空气里那点久别重逢的喜悦瞬间就僵住了,她点头又摇头,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但我们都知道大韩无意中的一句话,戳破了阿洲多年以来的痛点。

02

阿洲和前任从大学就开始在一起了。那时候的她,虽然不善于表达,但是前任总是能猜到她的心思,把她照顾得很周到。

天气刚转冷就会为她准备好电热毯、暖宝宝,早上一杯热豆浆,晚上一杯热牛奶,风雪无阻地给她送到楼下。天气一热,冰袋、凉枕、小凉席,也都为她准备好,怕她来姨妈肚子疼还会控制着她吃冰的次数。去食堂吃饭,她永远不用担心没位置,想吃的菜永远都是打好放在她桌子上。那时候一千块钱的生活费,基本都是两个人共同消费,出门逛街永远都是拎包没有怨言的。

虽然没达到公主的水平,但至少也是千金大小姐的程度了。

而阿洲呢,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每次班上交代的任何任务都是完成双份的。他玩游戏的时候,她只会在旁边默默地守着,不吵不闹,也不会逼问他“游戏重要还是我重要”。生病的时候更是忙前忙后地照顾他,男生宿舍不让进,她就让他宿舍的同学帮忙,好几个人愣是把娇小的她围在中间送进了宿舍。二十四孝女友的形象顿时伟岸了。

一直到毕业,两个人的感情只增不减。

0 3

毕业后,阿洲在一家杂志社找了份编辑的工作,前任则是在一家金融公司做品牌经理。

一个是坐在办公室对着电脑看稿打字,一个是跑在各种会场做活动推广。一个基本见不到外人,一个每天都要看着不同的人。久而久之,阿洲腼腆的性格就更腼腆了,前任的性格却越来越外向。认识的朋友多了,公司聚会的时候,总是不忘带上阿洲参加。

有次,阿洲在单位赶期刊,连续几天加班,正好赶上了前任要她陪同一场比较重要的典礼。时间来不及,阿洲没有回家换衣服,只是去理发店草草地洗了个头,就奔着酒店去了。推开门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

场面还算有些大,前任单位较好的同事和业务上常联系的老板都在。倒不是都穿着礼服,但至少大部分都够得体,比起阿洲一身休闲装,着实是很大的对比。

阿洲有些局促地坐下来,但无论是夹菜还是说话,她都无比别扭,干脆找了借口去洗手间旁边的廊道坐着。微信上她前任问她怎么还没回来,要不要出来找她。就在她准备起身出去的时候,就听见几个女人在洗手间里说话。

“真没想到他女朋友那么邋遢,什么场合不知道,居然连妆都不化。”

“谁说不是,你看看那个土爆了的丸子头,以为自己是尼姑吗?”

“看她那身衣服,也不知道穿了几年了,丑爆了的款式。”

阿洲被说得有些脸红,冲出来想要回嘴,抬头就看见她前任也站在那里听着,脸色比她还要阴上几分。

04

回去的路上,前任一直没说话,阿洲也不知道说什么。

原本她以为前任会当场上去撕烂那两个女人的嘴,结果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就转身回了包间。

到家后,脸也是绷得紧紧地,一直到后半夜才问阿洲,“你能不能也化化妆,打扮下自己?”

阿洲有点震惊,他酝酿了一个晚上,不是安慰她别把她们的话往心里去,也不是帮她出一口其,居然只是为了问出这句话。

她也想过学化妆的,但是毕业那会儿,前任总是和她说,她不化妆最好看,脸上的雀斑都是小天使的痕迹。说的多了,阿洲就真的没往化妆方面研究,但服装上,她一向以休闲为主,和邋遢从不沾边。

结果这句话说完一年不到,就已经换了画风,质问她为什么不学化妆,为什么不打扮自己?

整个晚上,阿洲都没有睡好觉,前任似乎也辗转反侧,不知道是不安还是烦躁。

第二天,阿洲急着去上班,套上一件大衣就要出门。前任拎着公文包出来,瞄了她一眼,有些不满,“不是说了让你打扮一下吗,怎么还是这个样子?”

阿洲心里一凉,两个人才刚开始共同生活,就已经到了相看厌烦的地步。

可能等到了明天,他的同事说她长得丑,他也许都会问他“为什么不去整容”这样的话吧?

05

“分了挺好的,他这么喜欢跟风,没准还会家暴呢。”

这是阿洲分手后,大韩安慰她的话。

如今阿洲会化妆,穿得得体,能驾驭各种高度的鞋子,知道大部分品牌的名字。可她却没再遇见一个夸她脸上雀斑像小天使的男人。

饭局结束后,阿洲提着包挎在身上,脸上的笑意未减,送我和大韩上车的时候,还是补充了那个答案,“他之前在我照片下评论过,你居然变这么好看了。然后,和我聊了几次天,可是后来有次我发了和外国朋友的合照时,他问我,为什么去外国那么久没有走性感路线?”

“他知道我好看又能怎么样呢?”说完这句话,她无奈地笑了一下,又看着大韩说,“你以后恋爱可千万别要求女朋友像这个像那个,做自己最好。”

大韩憋着嘴看了我一眼,“等我找到了再说。”

我点头,“我也是。”

好看与否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爱你几分,宽容你几分,知道这些,才有为爱而改变的可能。

不过变得优秀是件好事,至少先愉己,再愉人。

大学校园恋爱小短文篇3:信封里的一纸银杏

作者:poster

银杏之美,信纸亦知

在我终于百度到了邮政局的位置,然后赶过去从一沓花花绿绿的信中翻出那封从南京寄过来的信时,距离飞扬投信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了。

我心中焦急,匆匆揣信回家,开门第一件事就是走到阳台,双手捏住信封的两端,举起,对准阳光,确定好封口处的可撕边长度,然后立刻动手开撕。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当我抽出信笺,看到美丽的银杏姑娘已死去多时,温暖耀眼的明黄不再,白衣微遮的身上也出现了许多大小不一的枯灰色斑点,我还是挺难过的。不过,看她安静躺在信纸怀里,嘴角噙笑的样子,让人明白临终之际的她也许并不感到十分痛苦,这让我多少又觉得有些欣慰。而且,抱着她的信纸应该很好人吧,你看他,就算自己也是奄奄一息,脸上却没有一丝不耐呢,温和平淡,似是在静待死神的到来,猛然看到我的出现,也无惧无畏,只是在倏地射入的强光之下闭了闭眼睛。

我仔细摊开折叠的信纸,小心翼翼地尽量抚平因为他们粘在一起而生出的褶皱,拿出放大镜,准备认真辨认信纸的本来模样。

他朝我挥挥手,气若游丝地说,我直接给你讲吧。

我听了自是欢喜,立刻搬了椅子端端正正坐好,等着他把我那位南京朋友写的文字念给我听,不然,我这心里怕是还要继续纠结,到底该不该把他怀里的银杏姑娘给推开了。

一个多月前的晚上,我刚刚被飞扬送进信封里头,银杏便紧挨着我进来了。他看着怀里的姑娘,缓缓开口。

诶?停。你说的是你和银杏的故事?不是我朋友写的话?我打断他。

他不说话,抬头静静看我,明明是温温和和的眸子,此刻却似有一道冷光射出,立时让我哑巴了起来。可我心里还是有点烦躁,忍不住小声嘀咕,切,不就是要说你自己和银杏的爱情故事么?

不是爱情,但一样弥足珍贵,就跟你和飞扬差不多。他说。

我还想再问清楚些,他却不理我了,只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

他说,其实他一开始并不喜欢怕黑黏人的银杏姑娘,觉得她娇娇弱弱的,根本就受不了这样的长途跋涉之苦。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一个人慢慢完成自己的使命,即使最后是被丢进垃圾桶里,他也没有任何怨言。

可是,打从银杏出现的那一刻起,他便知道自己接下来可能没法好好完成任务了,因为只要邮递员稍稍推迟了上车时间,或者是别的什么,他们就极有可能会很快就一起翘辫子,所以一开始的时候,他都是尽量避着她的,避不过就闭眼,反正当她不存在。

有一次,他们还睡得迷迷糊糊的,才听清外面有人说了什么“邮票有点脱落,得重新用浆糊粘一下”之类的话,紧接着便是一阵天旋地转,还有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了他们身上。

他在背部传来剧痛的同时,听到上面的银杏闷哼一声,从她身上流出的液体迅速打湿了他的胸膛。信纸愣住了,看着表情极为痛苦的她,心中的冰也似乎被胸膛上的湿热给一点一点地融化了。他手忙脚乱地用自己的白衣去给姑娘擦伤,却怎么都擦不干净,几次几十次都是这般徒劳无功之后,他放弃了。

他把自己的白衣盖在了她的身上,不忍心再扯开,怕会弄痛了她的伤口。他说,反正都是要走的,干脆就让他陪着她一起穿孔而死好了。

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起来。

那是他们第一次安安静静地听对方说话,也是头一次遇见这种事,说不上好与坏,只能算是一种不一样的经历吧。

总之,他们做了几天的朋友。

期间,银杏给他说了自己在林中的快乐生活,也说了守林人无意中用一根烟点燃了整个森林,导致其妻子过世的惨痛悲剧。

信纸则说了他在造纸厂的经历。

不,除了这个,信纸其实还给她说了好多好多来着。

只是,她终究是没能听完。

信纸讲着讲着,声音越来越弱,我寻思着有些不对,还未来得及对他们的故事作出反应,他便留下两句话走了。

一句是“我把你朋友写的话总结成了其中的几个字,你自己看”。

另一句是“我和她都想离天空近一点,麻烦你帮助我们”。

我仔细摸索挺久,才把分布在不同角落的几个字组合在一起:推、窗、时、有、蝶、飞、来。

推窗时,有蝶飞来?

我心中一颤,已然明了飞扬的心意。我想告诉他,其实我早就把遇见人渣那事儿给放下来了,因为不值得。除了爱情,我还有友情,还有他们大家不是么?

我推开窗子,把信折成纸飞机,呵了一口气,然后用力往天空掷出去,看着他们像蝴蝶一样飞舞,绕过公园里的风筝,穿过云层,然后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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