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青少年自杀的原因有哪些

2016-12-02

近年来各种青少年自杀事件频发。那么,造成青少年自杀的原因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吧!

造成青少年自杀的原因有哪些

★个人因素:

首先,从青少年这一群体身心发展特点上看,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个体身心发展的疾风暴雨、变化剧烈时期,心理发展尚未成熟,他们的心理活动往往处于矛盾状态,其心理水平呈现半成熟、半幼稚。这种成人感与幼稚性的并存,使得他们表现出种种心理冲突和矛盾,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在他们身上同时体现着反抗与依赖、闭锁与开放、勇敢和怯懦、高傲和自卑。而他们要面临考试、升学、就业、交友、恋爱等诸多人生选择,各种心身矛盾和众多的心理欲求,使其经常体验到失望、痛苦、悲伤、悔恨、激愤等负性情绪和严重的挫折感、不满足感,而其心理又不成熟、情绪波动大、缺乏应对挫折的能力和技巧,因而是最易出现心理冲突和心理问题的“危机期”。自杀企图即是心理危机的一种突出表现。

其次,从学生个体的人格特质来看,一部分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自我封闭不与人交往,或冲动、过激、偏执,神经质的人格特质;有的本身即是神经类型为弱型或强而不平衡型或过敏体质者,其耐受力较差,一个普通刺激就使其难以承受;有的内心有强烈的孤独感、痛苦感,这种体验长期积累达到一定极限时,一个偶然因素即可导致轻生念头产生。

★社会因素:

NO.1 青少年自杀行为与社会变迁的大环境密切相关

由于社会的急剧变革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削弱了部分人生存的信心和意志,导致自杀率上升。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磨合期,一些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比如文化的转型、价值观念的变迁、社会失范现象的增加等往往会影响和冲击青少年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破坏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与交往,削弱青少年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由此可能导致自杀率的增高。

NO.2 社会文化对青少年自杀行为的态度产生不利影响

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人们对自杀的态度存在差异。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自杀的禁忌并不多,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对自杀的态度。在中国历史上,最高尚的政治道德原则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孔子追求“仁”的自杀行为,不食周粟绝食死于首阳山的伯夷、叔齐被其誉为“贤人”。墨子赞扬“以身殉道”之士,“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也”。中国传统宗教佛教、道教亦对自杀持宽容态度,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影响着青少年是否采取自杀行为。

NO.3 传播媒体的不恰当报道具有明显的心理感染

各种新闻媒体对其他自杀事件的宣传,各种书籍、电视节目中对自杀的不当态度,也可能误导青少年,在他们的心中留下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自杀或许是一个解决问题、获得解脱、令冤枉委屈自己的人感到自责和后悔的途径。基于这样的错误态度,在遇到冲突挫折时,个体或许觉得自己处在极度的绝望之中,只有自我表现毁灭才是唯一的解脱方式。另外,媒体对名人自杀的大肆报道等也会在不同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足够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青少年,可能诱发某些青少年的自杀行为。比如,有青少年模仿国内外电影、电视、小说中主人公的自杀行为,正如当年《少年维特之烦恼》一书问世后,导致不少青少年模仿自杀,美国社会学家Phillips称这种现象为“维特效应”。因而,世界卫生组织在预防自杀的建议中提到:媒体要淡化自杀报道,并就媒体的报道制定了一些指导原则。

★学校因素:

NO.1 学校教育机制的不完善是青少年自杀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

首先学校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学校只关注学生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只关心学生学业而忽视心理发展,只满足学生物质需要而忽视心理健康需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原本可以被消灭于萌芽状态的青少年心理异常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自杀迹象没能被及时发现而酿成悲剧。另外,我国的学校教育尚缺乏对学生生命价值的正确引导和对青少年正确生命意识的培养。青少年自杀的复杂原因背后,实际上是寻求一种关爱、平等与尊严,只是他们不清楚他们所采取的这种方式是结束了自己鲜活的生命。由此看来,教育青少年用客观的态度看待生命和死亡现象,从而更加热爱生活,珍惜尊重生命是预防青少年自杀的必要措施。

NO.2 学业负担加重,学习环境的不愉快也将导致青少年自杀

这一原因正成为近年来青少年自杀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学校教学竞争机制的引入,考试分数、排名决定一切荣誉,高考独木桥优胜劣汰,这一切都告诫学生要想出人头地只有靠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才是唯一的出路,这无疑将给青少年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另外,除了学习本身的压力之外,人际关系紧张,家庭条件贫困,感情受挫,遭到诬陷或被人误解,患了自以为严重的或难以启齿的疾病,以及老师不当的教学方式等因素均可导致学生产生紧张、焦虑、自卑、委屈、退缩、恐惧等心理问题/或障碍,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家庭因素:

家庭关系是否和睦,家庭结构是否正常,家庭成员是否健康,家庭事务处理是否民主,这些都影响到青少年身心是否能健康的成长。有研究表明〔4〕,不良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家庭环境是青少年产生自杀意念的重要因素,其中自杀的青少年所处的家庭心理环境比对照组差,尤其是反映家庭亲密度和矛盾性两个指标上更加明显。正常健康的家庭环境可以给人带来最基本的安全感和社会支持,相反,畸形不良的家庭关系会给人留下长期的阴影和恐惧,因为家庭是与每个人关系最密切的社会组织,父母长辈的言行对每一个青少年产生的影响都是最深远最难以磨灭的。许多研究显示,家庭中有自杀史的青少年较其他人更具自杀的危险性,更易在挫折面前选择自杀方式。此时家庭成员的行为模式就可能成为他们学习和模仿的榜样,成为他们采取自杀行为的额外危险因素。

此外,父母的教育方式和期望水平与青少年自杀行为有一定相关性。许多家长对青少年学生读书成材寄予厚望,望子成龙和望女成凤心切,使青少年学生压力逐年增大,是青少年学生自杀的重要原因。过严的要求或过高的期望都会增加青少年的心理压力,一旦达不到父母的要求和期望,有人就认为自己无用,对不起父母或怕遭父母的责备,因而选择自杀的方式。

反之,溺爱的教育方式也会带来诸多的消极影响,形成他们的脆弱、依赖、自我中心等性格,增加了遭遇挫折的机会,也大大降低了他们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同时,青少年是否能从家庭中获得情感支持和物质方面的支援,尤其是在遇到挫折等应激状况下,是否有来自家庭的良好社会支持是影响自杀危险性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当一个人处于心理严重失衡的氛围中,又没有人和组织帮助他拂去阴影,极可能造成心理崩溃,甚至选择自杀。青少年选择自杀行为是缺乏精神力量的结果,即缺乏社会支持力量,如果能够及时地从父母家庭获取这种有效支持,那就可以避免好多悲剧的发生了。

再次,青少年学生处于半独立半依赖、半成熟半幼稚的强烈的矛盾冲突状态,这是因为一方面青少年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具有自己的观念和认识,另一方面他们还没有在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上获得独立。青少年学生的独立的要求容易使他们与父母产生心理冲突,如果父母缺乏沟通的意识和能力的话,就会使他们与父母的沟通变得困难。而特别令人痛心的是,大多数中国家长缺乏与孩子尽心沟通的意识和能力,导致青少年渴望亲情但亲子之间关系疏远的矛盾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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