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交通安全知识
当前正值暑假结束、学校和幼儿园开学之际,香 河交警提示广大校车管理人、学生家长和学生关注校车安全、了解安全乘坐校车知识,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校车交通方面的安全知识,供大家参考。
校车交通安全提示
1、暑期校车停运,开学重新投入使用,启用前应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不可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2、校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3、驾驶校车上路行驶,请提前对校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时应当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学生及其他人。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
5、校车驾驶人一定要谨慎驾驶,遇雨天泥泞道路或者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请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超速、争道抢行。
6、驾驶校车,安全第一,在山区道路行驶时应该控制车速,避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切勿在山区道路随意停车。
7、上下学高峰期间,校园周边学生较多,路面秩序较为复杂,请广大校车驾驶人听从交警指挥,谨慎驾驶,切勿超速、抢行。
8、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并与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运营企业、驾驶人、校方的各项责任。
9、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10、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11、请从事校车管理的相关学校和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严禁“带病”车、超员车上路。
12、请学校、家长和全社会都来监督校车安全,杜绝没有合法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杜绝没有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
13、请广大学生家长注意,为杜绝校车安全隐患,如您发现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存在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多次未处理、记满12分、酒驾、吸毒等记录的,请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14、请学生家长和监护人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不让孩子搭乘黑校车、超员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货车,发现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请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并教育子女交通安全知识,叮嘱孩子不要校车上玩耍,注意上下车安全,并做好与校方老师、校车运营方的对接。
15、乘车时,同学们要遵守随车照管人员的规定,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或者和司机师傅聊天。
16、下车时,同学们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横过道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两侧交通情况,安全通过。
学校的管理规定
1、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并与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运营企业、驾驶人、校方的各项责任;还应配备随车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2、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3、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4、随车照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5、老师应当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自觉抵制黑校车、黑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