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学生安全

2017-05-13

生命是最重要的,为了学生的生命安全,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其树立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学生安全,欢迎大家阅读。

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学生安全篇一

尊敬的家长:

首先衷心感谢您们一年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支持。暑假即将来临,为使您的孩子在假期中过得充实、愉快、安全而有意义,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暑假期间学校对学生要求告知家长,以便取得家长的配合。

1、每天保证1小时的看书、读报、温习功课的时间,要认真完成假期作业,不乱涂乱写,防止抄袭、缺交作业,为下学期的学习打好基础。

2、阅读。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与书交朋友,鼓励孩子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发挥书籍在人的成长中陶冶情操的重要作用。

3、电话号码要牢记:火警 119 ,匪警 110 ,急救中心 120 。

4、暑假正值汛期,因此,严禁到池塘、水库、河、海等处私自玩耍洗澡。

5、不用湿手摸电器,发现别人触电不能用手拉,要用干木棒把电源打掉。

6、注意饮食卫生,不在剧烈运动后大量喝凉水;不随便在不卫生的地方乱吃东西,禁止暴饮暴食;不吃变质、腐烂的东西,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引导子女做好夏季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工作,保障身体健康。

7、防雷电安全。教会孩子一些常见的防雷避雷知识,比如,雷雨时应留在室内,关好门窗,不宜使用水龙头和电视、音响等电器,减少使用电话和手机,远离树木桅杆。

8、提醒孩子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玩火、不玩电、不去公路上、铁路上、建筑工地、破旧危房等一切危险的地方玩耍;禁止子女玩弄易燃、易爆或各种利器等危险品和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玩具;不与陌生人打交道,在没有大人监护的情况下,不私自外出;特别提醒孩子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

9、禁止上网吧,禁止到游戏室、台球室、录像室、歌舞厅。

10、在奥运会期间,一律不准外出,禁止参加任何人组织的各种集会活动,不到人员聚集的地方去。

11、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12、每天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

13、安排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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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学生安全篇二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在炎炎夏日里,游泳是孩子最喜爱的活动之一,可溺水死亡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每一起溺水事故的发生,每一个正处于花季的青少年溺水身亡,都给多个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暑期放假,学生离开了学校,希望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把自己的孩子看好、管好,确保孩子安全度假。

首先,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家长要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孩子切实认识溺水的危害,避免事故的发生。

其次,家长要做好预防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家庭教育。孩子在家里的自由活动时间长,要切实把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要经常教育,时时提醒孩子,做到游泳“四不去”:即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没有家人的陪同不去,不私自结伴去河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戏水活动。平时,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给予关心和指导,不断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再次,家长要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和方法,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救自护能力。有条件的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技能。要让孩子知道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救人,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家长一旦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要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各位家长,“安全重于泰山”。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他们的生命,进而影响家庭的美满和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增强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的自觉性,提高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切实担负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确保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

祝合家欢乐、幸福安康!

高青县教育局

七月三十日

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学生安全篇三

各位学生和家长:

你们好!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1、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时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监督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骑自行车时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您要拒绝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坐其他车或小轿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并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驾驶机动车。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辰支队

二Ο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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