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思想政治必修2第二课知识点总结

2017-05-07

高一新生要养成一定的做知识总结的好习惯,这样对于牢固掌握知识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对于文科科目,更加需要养成这样的好习惯。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高一思想政治必修2第二课知识点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的学习有所帮助。

高一思想政治必修2第二课知识点总结

1、 投出理性的一票

(1)了解选举的几种方式:

O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选举方式。能使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能够比较直接、准确表达选民的意愿,保障公民行使选举权,激发公民的政治热情。

O间接选举: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代表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选举方式。可以降低组织工作的难度和成本,但难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

O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等额选举在确定候选人时,能够考虑到代表性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但会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O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能够为选举人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选举人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选举方式。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按照既定的规则,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的选举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选举人,但若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

(2)我国现阶段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采取怎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的具体条件来确定。

我国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是从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基本国情出发,从当前的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出发,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选择。

(3)投出理性的一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也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能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归属感、责任感,表明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每个公民都要周全考虑、理性判断,郑重投出自己的一票,选出品德高尚、最有才干、最有能力的人,代表我们的意志和根本利益行使权力。

2、民主决策的方式

(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决策机关在决策前,广泛征询民意,集思广益,使公民通过多种方式,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决策的制度。能够使决策既合乎公众的需要和愿望,又切实可行。

(2)公示制度:决策机关通过公示板、公示卡、微机触摸屏、公众宣传单、办事指示卡等形式,将涉及公众利益的各项决策公示出来的制度。有利于公众了解决策内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3)专家咨询制度: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专家的意见,集中学者的智慧,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作用的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发挥专家学者们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和科学预测方法,在决策过程中起到"望远镜"和"显微镜"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4)社会听证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等的决策,听取有关团体、专家学者及其与该决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意见的制度。有利于决策集思广益、有科学根据、有制度保证。

3、我国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基层民主形式

(1)农村村民自治:O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O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通过村民会议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和管理。

O村委会的重要作用:带领村民实行村民自治,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调解民事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等

O村民可以通过村民自治章程或者村规民约等形式规范村干部和自已的行为,并创造出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朔报告工作等形式,保证村民能够切实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和村委会的工作,使村民自治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2)城市居民自治:

O居民委员会: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

O居委会干部由居民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居民通过居民会议管理各项事务。

O居委会的重要作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居民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居民意见等。

O实行居民自治的重大意义: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有效地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

(3)青年学生要积极参与有序政治生活,尝试参与民主管理活动,学习民主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体验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价值,在实践中逐步增强和提高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

4、负责地行使监督权

(1)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民主监督的几种方式:

O信访举报制度:公民通过向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者向有关人员当面反映情况来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制度。是行使宪法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O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公民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迅捷地传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制度。能够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证实现,得到切实保障。

O舆论监督制度:公民依法在新闻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图书等)上公开发表意见,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的制度。舆论监督具有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上起着独特的作用。

O其他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人厌监督员制度等是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人,政府将为公民直接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渠道。

(3)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4)负责地行使监督权:O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能捏造、歪曲实事,诬告、陷害他人。不能制造事端,不能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及拦截公务车辆。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