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

2017-06-06

近日,很多地方都有关于表彰优秀先进集体的决定,那么到底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供大家参考!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范文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2016﹞162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基础上,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80个先进集体、12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5日至1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楠

联系电话:028-86613500(兼传真)

电子邮箱:8448972@qq.com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范文二

XX年,我校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学生管理以及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在xx极其严峻的关键时期,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的各项果断措施,紧紧依靠广大团员青年,筑起了xx的坚固长城。在这些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各系团委推荐,校团委审核,报请学校批准,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五四红旗基层团委

二、优秀团支部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戒骄戒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排头兵的楷模作用,争取更大的进步。

校团委号召全校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xxxx”重要思想,以先进为榜样,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自觉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事业中去。

xxxx

年月日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范文三

养护公司、各道班、股室:

xxx年,xx公路分局在xx市公路管理局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迎国检、争先锋”、“三严三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等活动,积极开展迎国检等公路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分局干职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4个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会小组,34名先进(生产)工作者和19名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xx公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分局干部职工向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弘扬“团结创新、务实精神”的江西公路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工作,争取以更优异的成绩,为实现xx公路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xxx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小组、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中共xx市公路管理局

xx分局支部委员会

xx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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