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房屋的情形
2017-04-14
在以下情况下,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房屋,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或无正当理由闲置不用连续半年以上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无故累积6个月不交付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在承租的房屋内搭建或改变房屋用途而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以下情况下,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房屋,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或无正当理由闲置不用连续半年以上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无故累积6个月不交付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在承租的房屋内搭建或改变房屋用途而拒不恢复原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