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反腐倡廉心得体会3篇

2016-11-15

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观看了省纪委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后,我深受教育和启示,本文是浅谈反腐倡廉的心得体会。

浅谈反腐倡廉心得体会一:

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这段话,一语中的地说明了为什么要“创新”、什么是“创新”、以及应该怎样“创新”的问题。

当然正在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离不开创新,也必须突出创新。邵道生先生的《要“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的文章,应该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正如吴官正同志所说的:“坚持制度建设、制度创新,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党内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条例》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对于为什么不断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理论创新、也必须突出理论创新的问题,邵先生在文章中谈到了五个“因为”。笔者在此想谈的个人体会,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着力点、着眼点和关节点。

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飞跃的发展,尤其抓住了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牛鼻子”。这不仅是对长期开展的反腐败斗争实践进行总结的结果,而且也是不断发展的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的结果,是与时俱进的产物。实践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民主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如果党内民主发扬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不浓,监督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因此,《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由此可见,当前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应该是对实施党内监督理论的总结、归纳、完善、提升以及“突破”,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心底里都能搞清楚,为什么“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为什么它“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及为什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等诸多重大且现实的理论问题。

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着眼点。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应该在哪里?笔者认为,既然党中央公开颁布且已开始具体实施的《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那求真务实地切实将这些制度规定付诸实施、落实到加强新世纪党的自身建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去,应该就是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笔者认为,“不论你怎么说,就看你怎么干”。说一千道一万,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当前能否求真务实地着眼于对《条例》及其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具体实践,是对其是否真心实意地坚持“三个代表”的最好检验,是对其是否在思想上切实与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最好考察,是对其是否真实地具备领导能力、领导素质、领导资格的主要考核标准。

反腐倡廉两大创新的关节点。没有及时进行理论思考和归纳总结的实践,可能是蛮干,可能出现漫无边际、缺失明确目标方向的状况,不会有实际的效果;而缺乏实践(或是不愿意紧密地去联系实际、游离于实践之外)的理论,则必然是无根之树、无本之源,不外乎“山间竹笋”、“墙上芦苇”,也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因此,不论是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也好、实践创新也罢,关节点就在“结合”。本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循环往复的科学认识原理,反腐倡廉的实践创新,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基础;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是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提升。用胡锦涛同志提出的要求来说,那就是要“求真务实”。这种求真务实,正如吴官正同志最近强调的:“《条例》公布后,一些同志担心这个条例能不能落到实处。这一点确实非常重要。贯彻实施《条例》,关键在抓好落实。各级党委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条例》,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精通《条例》,全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所在地区、所在单位开展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促使党内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无疑,这是当前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条重要标准。

十六大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能否始终做到这一点,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人们普遍相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监督,只要不断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并使之有机结合,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定会取得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也必将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发挥出越来越强的保证和助推作用。

浅谈反腐倡廉心得体会二:

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观看了省纪委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后,我深受教育和启示。认识到在市场经济大潮的今天,在领导、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非常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警示教育片》中惠州原公安局局长吴华立赴澳赌博、违规签证、收受贿赂。河源市委原副书记卢建中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捞一把,而且从中收受他人贿赂巨款,成了金钱的俘虏。纵览他们触目惊心违法犯罪的轨迹,清楚看到他们就是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手中权力去中饱私囊,满足私欲,演绎了一幕幕淋漓尽致的权钱腐败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吴华立、卢建中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廉洁从政,为人民用好权、掌好权。再次警示我们:

1.加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吴华立和卢建中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源在于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思想上蜕化变质。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的精神支柱和灵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抵御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党员领导干部要慎重使用权力。监督的实质是监督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职责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恪尽职守,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一种贡献,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如果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则是一种犯罪,最终也会毁了自己。如卢建中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本钱,以为权就是钱,有了权就可以捞钱,从而见利忘义,利用手中权力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00多万元,成了金钱、美色的俘虏。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权力是谁给的,手中的权力应该为谁谋利;凡滥用权力者,必将受到制裁。从而做到警钟常敲,时时警醒自己,时刻不忘权力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民公仆的本色。

3、牢记艰苦奋斗精神,切实抓好反腐倡廉。

艰苦奋斗的精神,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宝贵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尤其需要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和发扬。在新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对于廉政建设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廉政的表现。有些领导干部认为有了地位和权力,生活改善了,物质条件提高了,不享受白不享受,于是一味的追求物质生活,怕苦怕累;有的将物质享受作为待遇高低的标尺来衡量,有的甚至因此而做出违背原则的事。如吴华立有了地位和权力,理想信念动摇变质,追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贪图安逸的思想严重,私欲不断膨胀,以公事出差为由,赴澳门赌博68次,输掉一千多万元巨资,从而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档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浅谈反腐倡廉心得体会三:

4月28日下午,有幸参加了在公司总部举办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报告会,听取了潍坊奎文检察院渎职侦查局局长李娓霞同志做的专题案例警示教育报告和公司纪委副书记刘志良同志、监审部副主任刘乃娥同志分别进行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政纪法规教育,受益非浅,感慨良多。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结合公司当前开展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我认为,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应带头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势主义,结果是“只闻学习口号响,不见学习水平涨”。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党员干部,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是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以上是我个人一点体会和感想,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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