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偏见的散文
我在审视自己,就如同我冥想的时候,我不会给自己答案,但是我会在这里写出是我资格的东西,取名为“一个苹果”,代表着上帝的傲慢与偏见;下面是有关于偏见的散文,欢迎参阅。
关于偏见的散文:偏见
看到一些贬低自己国家,献媚国外,或者关于地域歧视的文章,真为这些作者的狭隘 感到可怜,他们自己都一叶障目,井底之蛙, 还写出来显摆,当这些作者为一些不良现象 不好意思的同时 都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他们的见识和素养 难为情。
到此一游,的确让国人难堪, 每个国家的历史,都是从原始逐步走向文明的, 发展前进过程难免有阵痛, 不论法律法规,道德修养,精神文化 都是一个逐步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哪个国家没有它肮脏灰暗的一面, 可能只是你没有看到, 拿自己的不好的一面 和 别人的美好的一面作对比,等于自取其辱。 不论从哪个层面,我们国家都是在进步。
香港抵制大陆游客,也是一种极端的行为,我实在找不到 这些抵制大陆游客的香港人,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大陆游客素质低下? 那么反观他们自己的行为,又何尝不是一种被奴役习惯的一种自卑心态的别样释放?其实他们才是最值得同情的人, 因为一般素质修养高的人都会有一颗包容的心。
遭遇不平等,我们可以振臂高呼,维护自己的权益。 受到他人影响,对他们的不良行为,我们可以说出自己的感受,以让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对方执意不听,我们可以诉求于管理人员或者远离他们。 这个世界上还不存在这样一个人:可以完全忽视自己的良心,违背 社会伦理道德 和 法律法规, 只是因为我们缺少一颗包容的心 或者 还没学会 恰当的处置方法。
不论中国处在何等境地,我都为自己的祖国自豪,不论同胞处在何种状态,我都会包容他们的行为。
看到不足,低头思考,默默努力。
关于偏见的散文:固执与偏见
传销,这个让中国人既痛恨又害怕的东西,二十年了,众说纷纭,甚至谈销色变。我想,现在是时候把这个东西放在阳光下暴晒,只望它从人间蒸发。
一九九0年,一家名为“安利”的美国传销公司在广州以“雅芳”的名义注册了中国第一家传销公司后,国外的传销公司便蜂拥而至,同时国内的各种传销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头来。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加上做法混乱,很多人不明就里,盲目投资,这个“舶来品”很快就被架空,导致人们血本无归,给社会造成了诸多的负面影响。于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打击下,传销从台前走到幕后,由光明坠入黑暗,媒体乱棍齐下,各种负面报道铺天盖地,从此传销便披上了一件丑陋的外衣,露出了凶恶的嘴脸,成了中国老百姓挥之不去的噩梦,敬而远之的瘟神。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二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宣布对传销予以取缔,仅留安利﹑中山完美﹑玫琳凯﹑天津天狮等十家传销公司转型做直销,并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一时间全国范围内两千七百多家鱼龙混杂的传销公司便销声匿迹了。然而,十几年过去了,传销依然存在,并从公开转入了地下,以各种方式与国家政策周旋,同时形成了一套非常隐蔽﹑不为外人所知的网络运作模式,手段更趋成熟及多样化,让人虚实难辨,即便是很多九八年前从事过传销失败的人都会产生这不是传销的错觉。大多数的人进入传销后都会有“这就是传销”“这是传销吗?”“这不是传销!”这样一个心理过程,然后信心十足,意志坚定地加入并从事。
不可否认,也有那些把人骗过去关起来,家里人不拿钱不放人,不骗人过去不准走,强买强卖的“传销”,但很抱歉,那不是传销,那是黑社会性质的敲诈勒索,传销是不屑于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它要的是被同化的充满激情的“合作伙伴”,而不是消极地等待救援的羔羊。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报道:某地破获一起传销案件,抓获传销份子xx人,当我们随着电视镜头看到的是传销人员那一张张因长期营养不良而面呈菜色的脸,一个个表情麻木,眼神痴呆。甚至是有的传销人员被家人强行带回家,却又在途中趁机逃走而返回传销组织。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他们真的被传销“洗脑”了?传销到底给他们施了什么魔法,传销真正的面目是什么样的呢?
笔者于2010年3月进入传销,加入并从事了6个月,对传销进行了一次由内到外的深入观察和思考,传销的做法及模式已经了如指掌,并一字不漏地把两万八千字的一课背了下来,二课也非常熟悉。在这里,笔者将用大量真实详尽的资料,以及亲身经历的所见所闻把传销的运作模式,课程及分析,传销人员的生活状态,思想状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呈现给读者。希望大家通过这本书去正确的认识传销,去识别传销的各种手段,做到防范于未然。我想,只要大家都不被传销的手段所迷惑,传销是没有它生存的土壤的。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另外,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让我们放弃对传销人员的偏见,正是我们的这种偏见导致了他们的固执,让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回头。也许我这样说会招来痛恨者的口诛,愤怒者的笔伐,但我相信,当传销死去之日,会见证一切。传销活在我们偏见的阴暗里,现在,我就要它揪出来,放在朗朗乾坤,剥下它的伪装,撕下它的面纱,让我们从此不再畏惧。传销没有了阴暗的庇护,它会在阳光下魂飞魄散!
我们该痛恨的,是这场噩梦的始作俑者………
关于偏见的散文:偏见
互联网时代的当下,很多人喜欢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即使不表达自己的观点,也会将某个人的观点转发,以表示自己的支持或者反对。这样做的前提,往往是基于人们认为这样的意愿表达是符合大家价值审核的,甚至可以是觉得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无可争辩的。不可否认,这个行列里面包括我自己,甚至包括这篇文字。这样的“我认为”,我认为是一种偏见。
首先,这些观点取自我们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很可能是一己之见,若是取自某位成功人士之口,则难逃借名人效应立牌坊的嫌疑;其次,这些观点没有任何的数据支撑,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什么都讲究数据分析,话又说回来,即使有一番调查研究,也并不代表全体人的想法,更不用提真实想法了;最后,很多观点或是论断,除了自我本位的思维作祟,还有矫情之绪的膨胀。之所以表达观点,是为引来更多的人围观,消极而简单的是为增加点击量,复杂一点的是想让人觉得多牛逼,积极一点的是想让人们知道某种思维,并照葫芦画瓢,取得成功。
这样的偏见,谁都逃不过,记得高中时代学过思想政治,里面曾讲过主观意识。我觉得这就是主观意识,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是相对的正确,而不是绝对的。故而,偏见是不可能不存在的,我们逃不走躲不过。
“存在即为合理”,既然偏见存在了,我们就应该正视它。以我个人的理解,我们可以欣然的持有我们自己的偏见,别人反驳你了,你大可置之不理,既然我们表达了它,就认为它是合理的,哪怕被别人嘲以顽固不化,也应坚守观点,因为它是你自己的;另一方面,我们虽然可以坚持自己的我认为,但是不应该去否定别人的偏见,你可以怀疑,你可以思考,但是你不应该去否定,因为偏见不可能面面俱到,你的反驳或是否定,也只是另一种偏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