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工程合同模板

2017-02-27

现在家居装修,门窗的选择可谓五花八门,而使用最多的两种是塑钢门窗和铝合金门窗,那么塑钢门窗工程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塑钢门窗工程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塑钢门窗工程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建设单位:(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2010-G-15内地块金阊新城定销房14~21#楼塑钢门窗工程南二标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塑钢门窗加工制作和安装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门窗工程合同总工期约为 日历日(包含法定假期和节假日),自 2015 年 04 月 1日开工,于 2016 年 1月 30 日完成施工,具体节点工期按甲方总计划节点工期完成。

1.6本分项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柒佰叁拾叁万柒仟柒佰零捌元柒角肆分(暂估总价) (7,337,708,74元)

1.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a、 每标段门框、窗框安装完成90%,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该组团合同总价的30%;

b、 每标段门窗、窗扇安装完成90%,并通过甲方和监理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该组团合同总价的65%;

c、 每标段门窗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

d、 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完成后,乙方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办理结算,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审价。甲方只承担核减额5%以下(含5%)的审价费,核减额5%以上及核增部分的审价费由乙方全额承担,核增额、核减额不抵扣。由乙方承担的审价费按当地建设工程社会审价收费标准计取,由甲方代扣代付。工程审价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该组团审定价的95%;

第2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2.1指派 孙国平 为甲方驻工地工程师,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开工前 5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3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4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费用由乙方支付;

2.5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2.7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8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3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3.1指派 钱伟良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报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参加监理组织的工程协调例会。与甲方密切配合,服从甲方关于工程总进度和现场的安排。

3.3拟订施工方案,和向工程师提供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交甲方、监理共同审定。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破坏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3.7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积极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3.8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4条 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条款1.5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铝合金建筑型材》(GB 5237.2-20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8479-2003)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合格 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高于该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但必须给予甲方必要的时间至少24小时以前提前通知。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15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6.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6.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有关的法规、规范。

6.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7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7.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0元违约金。

7.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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