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退休工资如何计算_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
相关话题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就其基本制度框架而言,仍继续延用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制度设计。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2017年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2017年退休公务员工资计算方法
但在“八项规定”实施之后,大量福利被取消,财务记录被规范,公务员中要求加薪的呼声开始抬头。
然而,多年来公众的反对之声,使得涨薪话题成为公共舆论场中官员碰不得的禁忌。谁提涨薪,谁必被骂。全国政协委员何香久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公务员提薪的提案,立即引来大量网上骂声。今年1月,中国青年报舆情监测室抽样2000多条网民留言显示,有67%的网民反对公务员涨薪。
但调整公务员薪酬的进程似乎并未停止。
9 月10日,中组部研究室巡视员、副主任张景虎接受人民网访谈,解读8月末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张在期间透露,该方案明确提出“健全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的目标。两天后,《人民日报》刊出《公务员工资该涨还得涨 不涨也得好好干》一文,外界将之解读为,官方为传闻已久的公务员涨薪作了明示。
职务工资480元、级别工资498元、工改补贴45元、工作津贴3250元、提租补贴80元……这是一名普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条。由国家统发的基本工资1000元出头,其余80%均是各项津补贴。这份工资条没有什么秘密,却是几次工资改革和公务员内部收入差距的见证。
工资条:超80%是津补贴
陶 磊是某中央党群机关的一名公务员,本科学历,9年工作经验,正科级,2013年1月的工资条显示:统发合计1173元,包括职务工资480元、级别工资 498元、工改补贴45元等;工作津贴3250元,交通补助200元,通讯补助130元,提租补贴80元,购房补贴1000元;此外,住房公积金扣款 500多;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为0元;应发5833元,实发工资5259元。
这份工资条基本的工资仅1173元,超过80%是津补贴,其中工资的一半主要来源于工作津贴。
这也源于1993年工改提高津贴补贴占比的结果。事实上,现行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建立的。即公务员实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的职级工资制。公务员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构成。这次工资改革在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各地可 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
2017年退休工资的一次性补偿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