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巫

2012-12-27 | 日记本:《个人日记》

慕云捧着骨灰盒,软弱无力浑身虚脱地走出殡仪馆追思大厅,眼角还留着依稀未干的泪痕。十多分钟前,他亲眼看到未婚妻何菁的遗体躺在滚动带上,滑入了燃烧着熊熊烈火的焚化炉中。他真的很难接受这个事实,就在两周前的那个周末,他们还互相挽着手讨论着婚礼的各个细节,没想到一辆刹车失灵的卡车却突然冲上人行道,夺走了何菁那正准备绽放的生命。

而卡车司机见闯出大祸,竟弃车而逃。事后警方调查却显示,那是一辆三日前便已报失的被盗车辆。慕云清楚地记得那个司机的模样,他留着络腮胡子,眉间还有一道明显的刀疤。

尽管向警方详细描述了肇事司机的模样,但警方的调查却毫无进展,这让慕云很是失望。

为了守灵,慕云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眼,此刻的他就如一根绷得太久的弓弦,就快要崩断了。很巧,刚走出殡仪馆,他就接到了一张宣传单:宾馆新张,八折酬宾。这家新开的宾馆距殡仪馆只有一步之遥。

躺在宾馆柔软的席梦思上,慕云很快就陷入了梦想。在梦中,他再次见到了魂牵梦萦的何菁。虚幻的梦境中,何菁披散着头发,半个头颅深深凹陷,眼眶流淌出鲜血。她颤抖着声音,对慕云说:“救我,救我……”

慕云一边流泪,一边问:“你不是已经走了吗?你要我怎么救你?”

何菁也流出了泪水:“只要时辰到了,魂升天,魄沉土,我将进入轮回,无法再进入你的梦中与你相见。我不想走,我求你锁住我的魂魄,让我永远与你相依。”

“我要怎么才能锁住你的魂魄?”慕云问。

“爱情巫……爱情巫……”何菁的影像变得模糊,声音越来越小,她留下这三个字,便消失在一片淡紫色的朦胧之中。

醒过来的时候,慕云浑身滴淌着淋漓的冷汗。他从来没给别人说过,他父亲是一位深山里的巫师。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带他学习各种奇怪的巫术,但慕云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叫爱情巫。

幸好现在有一种叫网络搜索引擎的玩意儿。出了宾馆,慕云径直走入一家网吧,打开一个最常用的搜索引擎,输入“爱情巫”这三个字。当慕云看到排在第一位的搜索结果,便不由得目瞪口呆说不出一句话来。

网页上清楚地写着:“密云禅室代施爱情巫,为往生的爱人锁住魂魄。联系电话:1359428XXXX。”而除了这个网页之外,其他的搜索结果大部分都是关于一部讲述巫术的网络小说。

这世上竟真有爱情巫?慕云尽管心存怀疑,但身为巫师的后代,他知道这世界上有着太多太多难以解释的神秘事件。所以他立刻拨通了网页上留着的这个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略带一丝忧郁:“我是密云禅室的主持僧人清尘,请问施主寻我何事?”

“我想请你为我锁住爱人的魂魄,我想永远留她在我的身边!”慕云脱口而出。

清尘叹了口气,道:“冤孽,冤孽。施主,请你明日上午九点到XX道XX大楼XXX室来见我吧。”

次日,慕云如约来到了密云禅室。甫一进门,他便看到慈祥的佛像、缭绕的青烟、赤红的蒲团,以及一位眉头紧锁的老僧——禅室的主人清尘。

清尘合了一个什,颂道:“阿弥托福,施主真的考虑好了,要为往生的爱人施爱情巫?”

慕云拼命地点头,他早已心意已决。何菁走了,他也不愿独活于世上。

清尘又叹了口气,说:“爱情巫可不是那么好施的哦,你必须要准备一些东西,寻良辰吉时到我这里来,我才可以为你施咒布巫。”

“需要什么东西?不管是什么,我都会不惜一切代价找到的!”慕云发誓道。

清尘递给慕云两粒洁白圆润的珍珠,朗声说道:“你需要寻找两个巫师的后代,刺破他们的喉咙,将喉间涌出的鲜血分别滴在珍珠上,让珍珠变成殷红的颜色。然后你在下个月圆之夜,午夜时分,准时带着两粒染红的珍珠,到我这里来。”

听罢此言,慕云心中不由一惊。看着这两粒珍珠,他不禁想,要染红珍珠,所需要的鲜血绝对不会少。如果喉间流出那么多鲜血,那个被刺破喉咙的巫师后代,不死才怪。再说,现在距月圆之夜只有短短几天时间,人海茫茫,他又哪能顺利找到两位巫师的后代?

清尘似乎看出了慕云的心思,他微微一笑,拿出一张打印好的纸片,说:“我们必须要感谢网络的出现,依靠网络搜索引擎,我找到了一张巫师后人的名单。”

展开纸片,慕云不仅看到了三个名字,还看到了名字下附着的照片。而且,第一张照片,就是他自己。除了他之外,名单上还有两个人,正好都住在他所在的城市。其中一人,留着络腮胡子,眉间有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疤,他叫蒲伦,是个卡车司机。

慕云坚定地点了点头,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按照名单上的地址,慕云来到了蒲伦的家,但邻居却说,那家伙两周前就收拾细软搬走了。慕云算了算,蒲伦搬家的日子,正是未婚妻何菁出车祸的那一天。

没人知道蒲伦去了哪里,慕云只好找到了名单上另一位巫师后代。这个人叫李德建,很容易找,是个卖西瓜的小贩。慕云在他那里买了一车西瓜,让他送到自己刚在郊区租下的一间带院子的平房里。

就在那间平房里,慕云付了钱,顺便倒了一杯水给李德建。在那杯水里,慕云加进了足量的安眠药。看到李德建躺在地上,慕云拿起一把匕首,临到下手的时候,却忐忑了起来。他从来没杀过人,实在不忍心将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断送。

这时,他忽然听到何菁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慕云,救我,救我……”这声音是如此遥不可及,但却清晰无比。一边是昏睡的买西瓜小贩,一边是爱人正期待救赎的魂魄,慕云心中的天平正不住地游移着。

在何菁的呼唤中,慕云终于拿着匕首逼近李德建。当寒芒掠过李德建眼帘的一刹那,的眼睛蓦地睁开了,看着面露狰狞的慕云,他颤栗地问:“为什么?”

“因为,你是巫师的儿子!”慕云说完之后,手起刀落。李德建的喉咙被划开,鲜血汩汩地流出。慕云将那粒珍珠塞在了李德建喉间的刀口上,瞬间鲜血便为珍珠浸润上一层令人毛骨悚然的殷红。

不过,慕云却垂下头,痛苦地哭了。就在他刚才割断李德建咽喉前,他看到李德建流露出的眼神却是困惑与茫然。

或许李德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巫师,他只是一个无辜的人。

距月圆之夜越来越近,但蒲伦却如汇入大海里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慕云心急如焚,却又徒叹奈何。就在月圆之夜的当天上午,他接到了密云禅院主持清尘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清尘问他是否找到了那两位巫师的后代。

当清尘得到慕云的回答后,轻轻叹了口气,说:“念你心诚,就让老僧为你指一条路吧。”

“大师请明示。”

“今天老僧起坛作法,把那个叫蒲伦的卡车司机引到禅院来。你夜里十一点半,准时到禅院,不要早,也不要晚,就一定能遇到他。”

深夜,慕云带着一把匕首,来到密云禅院的时候,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五分钟。他想等一下再进屋,却听到禅院里传来了两个男人争吵的声音。

“把钱给我!快!”说话的人,声音很粗鲁。而另一个沉稳的声音则说:“你现在出门,等我五分钟。”这是清尘的声音。

与清尘说话的人,是蒲伦吗?慕云正疑惑,却看到禅院的门开了,一个络腮胡子走出了大门,正是那个曾经开车撞死了何菁的卡车司机蒲伦。

与杀死李德建不一样,此刻的慕云心中没有半点犹豫,他拔出匕首向蒲伦冲了过去。蒲伦看到慕云后,顿时吃了一惊,他想反抗,却已经来不及了,暮颜手中的匕首准确地划开了他的咽喉。

蒲伦看着自己的一蓬血雾从喉间迸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慕云从衣兜里取出一粒珍珠,放在自己的咽喉下方,接受着鲜血的洗礼。蒲伦绝望地闭上眼睛,用尽身体最后一丝气力,高声哀号道:“爹,是你害了我!你为什么要我到这里来?”

慕云拿着两粒珍珠走进了禅院,清尘正端坐在蒲团上。

“大师,我已经带来了用巫师后代喉间鲜血染红的珍珠,现在就请您为何菁的魂魄施爱情巫吧。”

清尘睁开眼睛,答道:“现在还不到时辰,我们先聊聊吧。”

慕云忽然想到蒲伦死前,曾经大喊是他的父亲害了他,于是好奇地问:“蒲伦的父亲是谁?”

清尘的眼神顿时变得黯淡无光:“他的父亲就是我……我现在是和尚,在当和尚前,却是个巫师。”

“既然他是你儿子,你为什么要让我杀他?”暮颜大惊。

清尘又叹了口气,闭上眼睛,说:“蒲伦虽然是我儿子,但却不是个好东西。一切都是孽债,他撞死了你的未婚妻何菁,还畏罪潜逃。你找到我,请我为何菁的魂魄施爱情巫,我就知道应该让蒲伦还债了。”

禅院里顿时变得无比寂静,两人都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之中。

良久,清尘才再次睁开眼睛,说:“时辰到了,慕施主,请你站起来,昂起头,走到我身边来。”

慕云遵了清尘的吩咐,笔直站立,昂头快步向清尘走去。当他走到清尘面前时,忽然感觉咽喉处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他用手抚住咽喉,却感觉到一股腻滑的液体正从喉咙涌出。

是血。

在他身前,与咽喉一般高的地方,横着一根细得几乎无法用肉眼看到的钢丝。正是这根钢丝划破了他的咽喉。

而清尘也身形暴起,跃到慕云身前,摊开掌心。掌心中,赫然出现一粒洁白圆润的珍珠。

慕云喉间淌出的鲜血,淋在珍珠上,霎时便将珍珠染得血红一片。

看着正在地上不住挣扎的慕云,清尘合了个什,说:“慕施主,抱歉,我骗了你。爱情巫所需的鲜血,不是从两个巫师后代喉咙中取得,而是三个。除了李德建与我的儿子蒲伦,我还选中了你。”

清尘是在两个月前,才剃了光头,租下大楼里的这间房,装修为禅院。那时,他叫蒲清,是个很有成就的巫师。两个月前,他那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因病去世,之后他无数次在梦里见到面黄肌瘦的妻子,对他说自己马上就要魂上天、魄沉土,她多想永远陪在他身边啊。

蒲清想到自己曾在巫书里看到爱情巫的记载,于是想用爱情巫留住爱妻的魂魄。

爱情巫需要三个巫师后代的鲜血来浸润珍珠,对于巫术来说,纯正的巫师血统,总会有着特别的意义。蒲伦虽然是自己的儿子,但却不学无术,是个忤逆的小子。李德建则是蒲清师兄的儿子,但师兄却哪怕让儿子在大街上靠卖西瓜为生,也不愿意让儿子学习巫术。

经过寻访,蒲清找到了第三个巫师的后代,就是慕云。

在爱情巫的施法中,还有一点禁忌,那就是绝不能亲手杀死巫师后代后撷取鲜血。所以蒲清只得假手慕云去完成这一切。为了让慕云步入这个陷阱,他给了蒲伦一笔钱,让蒲伦开车撞死了何菁。

在那家殡仪馆旁的宾馆客房里,蒲清买通了服务员,在客房里放置了一个微型麦克风,还在慕云喝的水里加入了少量致幻剂。通过微型麦克风,再加上一个变声器,蒲清顺利地令慕云以为何菁托梦让他实施爱情巫。

蒲清也用同样的方法,让慕云在郊区的平房里,听到了何菁的声音后,下定决心杀死了李德建。

蒲清为密云禅院建立了一个网页,又交了一笔钱给那家网络搜索引擎公司。按照竞价排名的规则,只要有人搜索“爱情巫”,禅院的网页会自动出现在搜索栏的第一位。正是这个办法,顺利让慕云找到了禅院。

李德建和蒲伦都是慕云杀的,而慕云则是被禅院里那根钢丝杀死的。今天夜里,蒲清把儿子蒲伦叫到禅院来的理由,正是让蒲伦在禅院房间里拉上这么一根钢丝——这也是为什么慕云刚来到禅院时,听到蒲伦找父亲要钱。

三粒由巫师后代鲜血浸润染红的珍珠,现在已经收集齐了。

蒲清将三粒珍珠摆在一个瓷盘里,念动了咒语。按照巫书里的记载,只要念三次咒语,三粒血红的珍珠就会融合在一起,炼化为一蓬血雾。而他妻子的魂魄,就会吸纳在血雾中,形成一粒新的珍珠。

只要蒲清将珍珠挂在胸前,妻子的魂魄就会永远与他相依,再不分离。

念过三遍咒语,瓷盘中的血红珍珠却依然保持着原来的模样,并没有融合在一起,更没化为一蓬血雾。蒲清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歇斯底里地大叫:“怎么会这样?为什么我妻子的魂魄没回到我身边?”

慕云还没断气,他躺在地上,用力堵着从喉咙不断涌出的鲜血,用最后的气力对蒲清说:“对不起,我一直没告诉你,虽然我父亲是巫师,但我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我是他捡回来的弃婴,我并没有继承他的纯正巫师血统。”

蒲清发出一声惨叫。他曾经掐指算过,这个实施爱情巫的良辰吉日,五十年才有一回。下一次再想施巫,必须等待五十年。他拿出匕首,在慕云喉咙上补了一刀后,又绝望地向自己的喉咙抹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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