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罪犯
2012-11-19 | 日记本:《个人日记》
昨天拜读了作者方烟雨的《写给忘年恋情侣的劝告》,心情激愤!
作者言辞婉转,说得透彻,我很赞同。但我忍不住要直言几句。
对真爱的诠释,或许各有所见。我也模糊,但我见过真爱,一个
真爱故事埋在我心底,没得到主人的同意,我还不敢写。俗话说,不
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相比之下,我觉得这忘年恋是变态,他玷污
了神圣的爱情,是意识在犯罪!
人的意识受主观支配,主观来自知识的积累、对社会的认识及对
生活的感悟。试问忘年恋的男主角,你是文人,有社会阅历,你的主
观意识怎么了?你有家室,15岁的娃娃有什么值得你爱?她能替代你
的妻子?能担负起你家的重任?就算你等也是枉然。她长大了,知识
丰富了,对爱的认识也就不同了,就好比刻舟求剑。你若一意孤行,
毁掉你的妻子,毁掉一个娃娃的美好前程,良心安在?
对于爱情,虽然,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但它受着道德
的制约。在学校是禁止早恋的,老师长辈不能控制娃娃的思想,但可
以疏导、教育。娃娃在成长期,如果不正确引导,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我不想知道你们如何的爱,我只强调娃娃不懂事。你作为长辈,作为
网友,可以爱护她,但不是这种形式的爱,应该是相似于父爱那种。
忘年恋是有前提的,最起码双方要是成年人。违背了这个前提,就会
受到道德的谴责,是另一种形式的犯罪,你甘当道德的罪犯吗?
如果你真爱她,就该处处为她着想,指点迷津,让她树立正确的
人生观,现在还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你该让她取消这个念头,奋发
向上才是真。
醒醒吧!别造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