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军:扶贫乱象追究上级责任关键在落实

2016-10-09 | 日记本:《三下乡专题》

日前,贵州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新精神、新要求,研究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相关工作。(10月4日中国新闻网)

以扶贫领域为“重灾区”的民生项目,屡屡成为腐败分子的“蚕食”对象,确实让政府部门很尴尬,不断透支着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也颇有怨言,舆论的讨伐一直就未停止过。如今,以贵州等省为重点的扶贫攻坚,投入了大量资金,要如期脱贫,就必须保证资金准确、及时到位,用在刀刃上。

近些年扶贫资金被套取、挪用现象时常见诸报端,各级政府部门也在积极作为,但要管理各种各样的资金流,确实难度不小,尤其是腐败窝案、串案也给监督查处带来了诸多阻力。要想立竿见影解决问题,确实并非易事,但落实责任,形成倒逼效应,是必须迈进的一大步。

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入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贵州省下的决心令人毫无质疑:对扶贫领域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单位,要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按照常理,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主要是向同级党委和纪委施加了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次,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也位列追责范围,成为落实责任的“升级版”。责任范围更广了,问责区域更大了,一名干部出问题,可能会有多名领导受牵连,有利于打破部门领导干部“甩手掌柜”思想,以为自己不犯错就万事大吉,不用管他人的“瓦上霜”。

事实证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应止于书面要求,关键要通过“零容忍”的执纪监督,确实责任落实,不走空。只有当失责能真正被追责时,落实责任才有意义,而要证明这些,不妨抓几个典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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