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散文网上的网友同行说说维权问题》【阮泊人2016.06.21】
《与散文网上的网友同行说说维权问题》
【2016.06.21】
【阮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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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这个词,我是针对每一位作者{或说写手}在本网站发表{或者说发布}的每一篇文章,或者表每一首诗、每一厥词,被其他网站或个人“未经原作者同意或书面授权”转载或剽窃使用时,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活动就叫“维权”。对这种“未报先用”的不文明者的行为,视其构成“侵权”的程度大小与情况的轻重而定,双方提出的要求是必须达成解决的方案为目的。被侵权方与侵权方之间,就“侵权”的事儿,能妥善解决了事,就不必“对簿公堂”进入复杂的法律程序了。比如,前段时间里,我的每天发表在散文网上的文章,到第二天的早晨6点多钟打开电脑,用百度浏览“阮泊人”,即时屏幕显示出有关“阮泊人”的一系列文章。我就按照百度上面的页码从第1页看起来,一页一页地由慢速度逐渐提速往下看,要仔细地看看出现的文章简介下方的网站地址。如果发现该“地址”也即是说“网址”与本站的不同,那就要打开该标题看看是被哪一个“侵权”网站“克隆”你的文章去了。你就根据所显示的“网址”“网名”连同你的文章之标题,进行拍照图片即“图片证据材料”,就与该网站取得联系,叫其马上停止“侵权行动”!
有的所谓的“野鸡网站”只留给读者一个、两个“空号”的QQ号码,或者“假网址”让你的“维权”遭遇“死胡同”进不去!遇到这种情况很是“扫兴”,甚至深感“维权”执行难!这都是在想象中的事情,请你不要灰心丧气去,低下头去!大可不必!转个弯之后,解决的办法就来了!我遇到这种装傻而不是真傻的“非法侵权的网站”,作者在下一次发表的那篇文章来一个“郑重声明”,在《郑重声明》中列举出被“某某网站如何侵权”,建议其:“拆版”去掉那篇文章。当那些“老手剽客”{即指“习惯侵权者”}看到《郑重声明》时,感觉其就像“老鼠”闻到“毒药”的气味那样,即使再想“不劳而获”“故伎重演”进行“侵权”,定会有所收敛!被我《郑重声明》“通报”过的“侵权网站”至今不敢再“犯境”了!最后,我想说一句:本网有个别同志在转载别人的文章是,并没有标明其原作者的姓名,甚至以自己的姓名取代别人的名字!错误的做法,希纠正!不然,原作者发现了,就出来“晓晓”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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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阮泊人,2016.06.2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