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扶贫领域资金上一把“安全锁”
2015-08-27 | 日记本:《个人日记》
一个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就可挪用公款8个多亿用于自己理财。一个贫困县的财政收入才4个多亿,可一个股长就能轻松挪走近一个亿,还能成功外逃他国多年。官很小,贪腐金额却很大。在同期被查办的职务犯罪中,竟有四分之一多的人,把贪腐之手伸向了涉农扶贫资金。(新华网)
如何防止扶贫领域资金犯罪,首当其冲的是用制度为扶贫资金加上一把“安全锁”,通过建立扶贫资金专户等措施,对扶贫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管理,使扶贫资金被截留、挪用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应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上级部门和本级检察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在扶贫资金预算、使用、结算环节认真进行监督。增加扶贫领域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也是防止扶贫款被染指的重要方法。对扶贫资金使用的最好监督力量是群众,应把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适当范围予以公示,便于农民群众知情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