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公室超标被免职冤吗?

2015-02-26 | 日记本:《个人日记》

2014年4月,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和十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要求,孙照军从里间搬到外间小会议室办公,将里间原办公室封存,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2014年8月底,未经请示批准,孙照军擅自从外间搬回里间办公,并将外间小会议室用于接待、接访、开小型会议。2014年12月,湖北省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十堰市人社局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孙照军个人办公面积明显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十堰市委决定免去孙照军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新华网 2月25日)

或许有的人会认为这是小题大作,大搞形式主义的表现。办公室超标不是啥问题,至少不是大问题,纪委的免职处分未免过重。

但笔者认为,作为单位一把手领导,更应该有全局观念,当好带头人,适应时局。无论是哪个层次的领导,如果把党的规定和纪律不放在眼里,那么他的下属是不是也会上行下效,没有原则,不讲纪律。如果都如此,我行我素,那么小到一个单位,大到国家,就会是一盘散沙,没有凝聚力,没有向心力。使用超标办公室在某些领导眼里不以为然,其实折射出某些领导一贯的官僚主义作风。

领导违规使用超标办公室被免职,冤吗?不冤!这是让所有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懂政治,守纪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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