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人民”到底是谁?

2015-02-16 | 日记本:《分享(三十六)》

在我们这样的国家里,“人民”这个词,如果说耳熟能详、家喻户晓,都是浪费词汇。抬头可见、触手可及、俯拾即是的都是“人民”,比如,上访要到人民政府,告状要到人民法院,寄信要到人民邮局,看病要到人民医院,到哪里都不能不带人民币。某人死了,“仍然活在人民的心里。”这话有点浮夸。其实,“人民”已经深深印到我们的脑海里。

不过,如果真把自己当成人民,倒未必真正懂得人民的真意。30年前,我国到处都是计划经济。某君到供销社买东西。冷若冰霜的“国营小姐”(那时叫同志)视而不见、不理不睬。某君气极,“你什么态度?‘为人民服务’的牌子白挂啦?”“国营小姐”一句话把某君噎回去,“我们是‘为人民服务’,你是人民吗?”有时人民是虚的。每隔几年要选人民代表,选的是谁,怎么选的,人民根本不知道;有时人民是实的。一听到“人民教育人民办”、“人民城市人民建”,不管你是否人民都在劫难逃,真金白银谁也少不了。

要搞清“人民”到底是谁,必须先把“人民”大卸八块,从它的基因和细胞里找根据。

先说“人”。在甲骨文里,是垂臂直立的动物形象,这是这个象形字的本义:人,躬身垂臂的劳作者,地球上唯一会创造文明符号、自觉进化的动物。金文里的,基本上传承了甲骨文的字形。篆书则突出了弯腰垂臂、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形象,像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劳作。隶书变形较大,弯腰垂臂的形象完全消失。大概从隶书开始,人的本义至少从表面上被模糊了、被扭曲了。如果说“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象臂胫之形。”(《説文解字》)是从造字角度所作的概括,那么,“七尺之骸,手足之异,戴发含齿,倚而食者,谓之人。”(《列子 • 黄帝》)则是对人这一生物类别的定义了。

再说“民”。在甲骨文里,在眼睛下面加十,是又的变体,表示抓握。从象形的本义来理解:的含义是:手持利器刺瞎战俘眼睛,使其无力逃跑,成为顺从的奴隶。在金文中,、基本延续了甲骨文的字形,但将甲骨文的淡化成,同时省去了甲骨文中的瞳孔,写成,强调“民”是无瞳的瞎子。篆书却将金文的“目”写成,难辨其义。也就是说,在篆书中,“民”的奴隶本义被模糊了,被消失了,篆书只好加“亡”另造“氓”字以代替。“民”的本义在古代文献里是明确的,《説文解字》中说:“民,众萌(氓)也。从古文之象。凡民之属皆从民。”《广雅》中也有记载:“民,氓也。”

在古代文献中,“人”和“民”的地位是不同的。“人”不仅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人类,而且是指具有较高地位的社会人。而“民”往往是指奴隶、群氓、草民等底层民众。比如,“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诗•大雅•瞻卬》)这句话的大意是,“我的土地,被你占有;我的奴隶,被你抢走”。文中的“人”与“民”,显然具有奴隶主与奴隶的区别。这首诗的作者,似乎也是一个拥有土地与奴隶的奴隶主。其实,这一概念在孔子与孟子的言论中也有反映。比如,孔子有一套著名的愚民理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出现在字面上的“民”,看来是指奴隶、贱民、下级和被统治者,而隐藏在“使”前面的那个主语,肯定是奴隶主、贵族、领导和统治者。再如,孟子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字面上的“人”,似乎有二义,前者通指人类,后者则指统治者。这里的“劳心者”更近于“人”,更接近统治者,而“劳力者”更近于“民”,更接近被统治者。以致孟子一旦声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竟然石破天惊。南宋的朱熹为《诗经·大雅·假乐》之“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作注时说:“民,庶民也。人,在位者也。”显然也认为“人”与“民”是有贵贱之分的,“人”与“民”不是一伙的,不是一阶级。当然也有不分高低、贵贱、尊卑,将“人”与“民”合并使用的说法,如“上古之时,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韩非子·五蠹》)“质尔人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诗·大雅·抑》)这,一方面泛指人类,另方面,似乎表明了“人”的纡尊降贵,与“民”打成一片。与此同时,又由此衍生出“群众”、“百姓”、“黎民”等说法,大抵属于阶级调合论,这在“文革”中是要受批判的。

中文是单音节文字,“人”和“民”的含义是可以分开的。外文则不同,“人民”作为一个词语与中文是不同的。美国政治思想家乔·萨托利曾经专门研究过“人民”这一概念。他是从“作为民主制度下的公民的人民”即有投票权的公民的角度来理解的。他认为,“在古希腊的民主制度中,‘民’不但排除了妇女,而且排除了生来没有自由的奴隶(单单他们就已构成了城邦居民的多数)。今天我们(在不久前把妇女包括进来以后)仍把儿童、精神病患者、服刑犯人、非公民和暂住人口排除在外。”(《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P25)不过,他关于“人民”是复数概念的观点,得到了普遍认同。笔者不懂外文,为不失原意 照引如下:“意大利语中的popolo(人民)及其在法语和德语中的同义词,都含有单一整体的意思,而在英语中,people(人民)是一个复数词,它虽然是个集合名词,却有复数形式。在前一种情况下,我们易于认为意大利语中的popolo、法语中的peuple和德语中的Volk,指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全体”(allbody),它以可经由一种不可分割的公意表现出来。”(同上书, P24)为了尽可能通俗地阐述他的民主理论,他将不同研究者的成果概括为以下六种解释:

1.人民字面上的含义是指每一个人。

2.人民是指一个不确定的大部分人,一个庞大的许多人。

3.人民是指较低的阶层。

4.人民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个有机整体。

5.人民是绝对多数原则所指的大多数人。

6.人民是有限多数原则所指的大多数人。(同上书,P25)

人类社会早期的思想家通常将“民”当作愚弄、驱使的对象。前面谈到的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不用说了,其他流派也是如此。老子是道家的鼻祖,在他的思想体系中,是如何看待“民”的呢?“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也。”(《老子·六十五章》)即使被当代人所称道的改革家商鞅,也把愚“民”作为富国强兵之道,“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商君书·画策》)“民愚则易治也。”(《商君书·定分》)

极权主义的形式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极权主义的本质是一成不变的。当代的极权主义者,通常不会公然地将“人民”当作奴隶,或者像中国早期的思想家那样鼓吹愚民理论,相反,他们为坐稳江山,或者寻求权力与地位的合法性,“人民”,不是这个群体,而是“人民”二字,就成了他们现成的、常用的工具。正像萨托利所说:“词源学民主的一个天然产物是‘人民崇拜’,即大谈人民而实际上对他们不屑一顾。”“人民崇拜者也谈论‘真正的人民’,但实际上他总要造出一个虚无缥缈的理想的人民偶像。更糟糕的是,人民崇拜并不必然是‘爱民’,即对穷人、被遗弃的人和地位低下的人的实际爱怜,制造一个理想的人民偶像常常同完全蔑视实际存在的人民相伴而生。”(《民主新论》,P28)萨托利这些话并非无的放矢,而是以当代国际政治的历史教训为根据的。1930年代,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故乡德国,由于以希特勒为首的国家社会主义势力上台,不仅在国内实行法西斯专政,而且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给整个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造成这一惨剧并不是偶然的,纳粹作为一种历史政治怪物,具有系统的理论与纲领。而纳粹一个重要的统治伎俩就是给人民洗脑,以致人民往往产生错觉,似乎受到希特勒的格外青睐与抬举,从而自觉、忠实地沦为希特勒推行侵略战争、迫害犹太民族的走卒和鹰犬。在1934年召开的“忠诚党代会”上,戈培尔提出了他的指导方针:“我们必须说人民懂得的语言。想要向人民说话,就必须像马丁·路德讲的那样,投人民之所好。”(《第三帝国的语言——一个语言学者的笔记》,维克多·克莱普勒著,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印芝虹译,P232)所谓充分认识人民的历史地位与历史作用等等,只是纳粹“投人民之所好”的伎俩而已,他们从来不会尊重人民真正的权力与地位,而是用各种虚无缥缈、漂亮动听的空话与言辞来美化和麻醉人民。纳粹德国幸存下来的语言学家克莱普勒讽刺地写道,“‘人民’在现今的讲话和行文中使用得如此频繁,就像吃饭时用盐一样,给所有的东西都捏上一撮人民:人民的节日,人民的同志,人民团体,接近人民,背离人民,来自人民……”(同上书,P25)戈培尔作为纳粹喉舌,深得个中三昧,他在《从皇帝宫廷到帝国元首府》一书中,对所有事物、形态、人员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作了特别强调——“人民的同志”、“人民的总理”、“人民的害虫”、“贴近人民”,“与人民隔膜”、“心系人民”,等等,无穷无尽(同上书,P241)。他甚至提出,“你什么都不是,你的人民才是一切。”“你永远也不是与你自己、永远也不是与你的亲人独在,你始终在你的人民的众目睽睽之下。”(同上书,P16)这些话虽然虚伪与无耻,可怜的是那些已经被狼奶毒化的“人民”,竟然自以为已经是第三帝国的主人公。

我国当代史上曾经有一个被称为“十年浩劫”的动乱时期。独裁者曾经用廉价的语言将内涵不明的“人民”抬高到不适当的位置,诸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甚至“人民万岁”等等。需要时,“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需要时,“不明真相的群众”。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猖獗、唯心主义盛行,封建主义复辟的历史倒退时期,给国家和民族造成极大的痛苦与灾难。在这种“人民崇拜”的氛围中,不仅人民群众曾经造反有理、天下大乱,人民群众也曾食不裹腹、饿殍遍地。被“百度”称为20世纪最伟大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指出:“在一切伟大的革命中,民众为寻找真正的代表而战斗,暴民却总是叫喊着寻找‘强人’、‘伟大领袖’。”而“领袖的任务,……则是机警地追随那种声音,……根本错误是视暴民为全体人民。”(《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译,三联书店2008年6月版,P162)阿伦特认为,极权主义下的人民泡沫,其主体根本不是民众,而是暴民。

在“国营小姐”的逻辑里,“我们为人民服务,并不包括你”,我不是人民,你不是人民,他不是人民,那么,谁是人民呢?可见,在这个逻辑里,人民并非个体所构成,而是一个虚无的集合偶像。这个偶像如同西方的上帝,上帝虽然无处不在,但却从来不肯现身。然而,世界上却从来不缺乏上帝的代言人。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里,正是各类权势者不请自来、厚颜无耻地充当着人民的代表者,民众自身只能无奈地、被动地、每日每时地“被代表”。甚至在许多情况下,极权主义者就是人民的化身。由于“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如此看来,“人民”作为一种含义不明的集合体,正是权力意志控制人民、控制社会、控制国家的如意工具。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所有成员被划分为人民与敌人两块版图,两块版图之间,没有“灰色地带”,没有“三方力量”,这是一个两极对立,非此即彼,不共戴天,你死我活的二元结构。这个二元结构至今仍未解体。在这两块版图里,除了人民,就是敌人。然而,划分人民与敌人并没有什么范围与标准,谁是人民,谁是敌人,完全取决于权力的主观意志。今天的人民,可能成为明天的敌人。虽然权威人士经常说人民是绝大多数,在95%以上,敌人只是“一小撮”,只有5%。但以10亿人口为基数,这“一小撮”敌人竟然是5千万浩荡大军。

不知何时,“人民”又变体为“群众”、“大众”或称为“人民群众”。苏联体制曾经是我国体制的模型,苏联的用语也为我们所搬用。高尔基一语拆穿了苏俄官方的“人民”概念:“在他们看来,人民是智慧、美德和善良的化身,是包容一切高尚、正直、伟大的开端的、近乎神圣的统一体。我可是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人民。我见过的有木匠,有码头装卸工,有泥瓦匠,我还见过雅可夫,奥西普,格里戈里。然而在这儿他们所说的却是作为统一体的人民。……而我觉得倒是他们这些人,才体现了美妙而伟大的思想,才集中地表现出了一种热望依照新的博爱精神去自由建设生活的善良意志。”(《高尔基文集》第十六卷,《我的大学》,陆风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P35)

法国哲学家亨利·列菲弗尔指出,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出发,从左右两翼产生出两种极权主义,一种是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一种是斯大林的布尔什维主义。可见,这两者之间确有共通之处。的确,希特勒也曾说过:“如果你论及数个对手,有些人会想到,你,作为单个人,也许不占理——所以,把许多人置于同一个指称下,用括弧把他们摞到一块儿,给他们以共性!”(《第三帝国的语言》,P174)这“同一个指称”就是“人民”或“群众”。因此,在极权主义者眼里,人民不是被看作生理、心理、意志、利益存在显著差异的个体,把人民集合化、整体化、混一化,目的在于“扼杀个体的本质,麻木其作为个人的尊严,致使他成为一大群没有思想、没有意志的动物中的一只,任人驱赶着涌向某一规定的方向,令他变为一块滚动着的巨石的原子。”(同上书,P16)在汉娜·阿伦特看来,正是这些“群众”的存在,为极权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阿伦特在论述极权与群众的关系时指出:“极权主义领袖实质上不折不扣地体现受他领导的群众的功能,……他依靠的正是他所体现的群众‘意志’,群众也依靠他。若没有他,他们就缺少外在的代表,始终是乌合之众;若无群众,领袖就成为无足轻重之人。”(同上书,P423)

去年,有人撰文称,“人民社会”优于“公民社会”,这是很讨好、很适时的政治表态。有人注意到,在某一个讲话中,“人民”这个词曾经出现136次,反之,“公民社会”反倒成了禁止提及的敏感词。人民是集合概念,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抽象概念、公民是具体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作为一个抽象的、集合的、政治的事物,无法界定其权利与义务,而且其身份也是模糊、变动的,因为它只能取决于政治权力的定义。而公民则是一个具有权利、义务的法律概念。当代著名政治学者刘军宁先生有一段话写的非常精彩:“公民意味着平等,人民意味着歧视;公民意味着和平,人民意味着斗争;公民意味着法治,人民意味着人治;公民意味着共和,人民意味着专政;公民意味着包容,人民意味着仇恨;公民意味着团结,人民意味着分裂;公民意味着个人至上,人民意味着集体至上。”“‘人民'是专政逻辑的产物,‘公民'是宪政逻辑的结果。专政是人民之治,宪政民主是公民之治。”“以前的中国只要人民,没有公民,未来的中国应该只有公民,没有人民。”(2013年9月5日《华尔街日报》网络专栏《只有人民没有公民,就没有民主》)的确,人民选举的国家主席,一旦被踢出“人民”行列,只能悲惨死去,因为他从来不具备自我保护的公民权利;在一个极权主义社会里,有宪法、有法律,并不等于法治社会,人民并不等于公民。因此,刘少奇在危难之际,手持宪法也保护不了自己。

对现代历史有些了解的民众,往往很欣赏中共在抗战胜利后与重庆谈判时所阐述的民主理念和展现出来的民主风范。1945年冬,诗人臧克家就曾写过一首《人民是什么》,这首诗在当时的国民政府陪都重庆发表,今天读来,仍然饶有兴味:

人民是什么?

人民是面旗子吗?

用到,把它高高举着,

用不到了,便把它卷起来。

人民是什么?

人民是一顶破毡帽吗?

需要了,把它顶在头顶上,

不需要的时候,把它踏在脚底下。

人民是什么?

人民是木偶吗?

你挑着它,牵着它,

叫它动它才动,叫它说话它才说话。

人民是什么?

人民是一个抽象名词吗?

拿它做装潢“宣言”、“文告”的字眼,

拿它做攻击敌人的矛和维护自己的盾牌。

人民是什么?人民是什么?

这用不到我来告诉,

他们在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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