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是什么意思?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设计内涵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是什么意思?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设计内涵
中华民国国旗,又称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是中华民国时期广为人知的中国国家象征之一,由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提议,将陆皓东设计之青天白日旗置于红底旗帜的左上角而来,经中国国民政府立法定为中国国旗,并在北伐征战结束后颁行全国。
《中华民国宪法》(1946~1949)第一章总纲第六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旗上三色分别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同时亦代表中华民国以三民主义立国之初衷。
含义
中华民国国旗由青、白、红三色组成,单就色彩而言,分别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以及民族、民权、民生之三民主义。若配合色彩的形状,青天则象征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白日象征坦白无私、平等自由的纯洁心地与思想,其十二道光芒代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中国传统十二个时辰,又代表一年的十二个月,借意勉励人民不断奋斗进取、自强不息,如同日月光华,旦复旦兮;芒锋寓意革命精锐,民主自由博爱的光华四射,又象征着中华民族所传承的传统十二美德,即:礼,义,廉,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四维八德精神;而旗底的红色则代表国民革命先烈的热血及为民族,国家与荣誉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同时红色亦代表博爱,寓意博爱精神充满中华大地的大同理想。青天白日亦可引申为白日普照之下的大地,无不沐浴着中华文明的光辉与灿烂,是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旗帜确立历程
光绪19年(民前19年,1893年设),革命先烈陆皓东寄住于尢列(四大寇之一)在广州家中的“听涛阁”时,设计一面“青底、中有白日”的青天白日旗,预备作为革命的旗帜。
光绪21年(民前17年,1895年),兴中会总部在夏威夷成立,孙文召集革命同志举行其首次干部会议,通过了以青天白日旗为革命军旗,此后多次起义皆以此旗为标帜号召,揭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义。
光绪26年(民前12年,1900年),第二次革命时,郑士良举义于惠州,正式使用青天白日旗为军旗。
光绪32年冬(民前6年,1906年),中国革命同盟会讨论国旗之形式,孙中山主张沿用青天白日旗,以纪念已牺牲之设计人及其他兴中会先烈;廖仲恺提议、并连同黄兴共同支持使用井字旗有井田和天下九州的寓意;另有人提出用金瓜钺斧旗,以发扬汉族精神;用十八星旗,以代表十八行省;用五色旗,则可以顺应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之习惯。黄兴赞成用井字旗,认为青天白日旗不甚美观,且与日军军旗旭日旗近似,为此,孙中山产生了在青天白日旗中,加上红色的构想,使旗帜颜色多样化,并如法国国旗般涵盖自由、平等、博爱三种意义,此想法也成为“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滥觞。唯当时意见纷歧,国旗选用未解决而搁置。当时同盟会南洋分会副会长张永福之妻陈淑字(一说淑宗)依孙中山“加红色的新构想”,缝制了四种国旗草案,其中的草案一即仿自美国星条旗的设计,以五条红线作为青天白日旗的衬底。然而该草案始终未被采用。
民国10年(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因五色旗乃前清官旗、五色代表五大民族之分配代色取义不确、及五色上下排列违背五族平等等理由反对五色旗,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但北洋政府仍为当时统治全国的政权,五色国旗仍然广受认同。民国13年(1924年)6月30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华民国国旗。民国14年,国民政府于广州成立,次年进行北伐,所到之处皆竖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民国1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结束,统一中国大陆各省,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统一始用于全国各地,国旗的认同初步建立。但在民国25年(1936年),国学大师章太炎逝世的时候,只愿以五色旗覆盖,不承认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民国35年(1946年)12月25日,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底,左上角青天白日’,将国旗入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