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采取“部门联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4-07-31 | 日记本:《个人日记》
威宁采取“部门联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通讯员胡雍辉)6月3日,笔者在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全县正采取“部门联合”措施,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清欠农民工工资由人社局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联络,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后,为使农民工迅速按照既定的处理渠道诉求,处理拖欠问题由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同时,住建部门执行市场准入和开工许可制度,依法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采取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工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扣、吊销营业执照;发改部门在企业项目备案前根据情况做好前期工作;监察部门做好处理重特大事件,及时制止事态扩大蔓延;公安部门对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做到当天受理、限期办结,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检察机关依法做好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人民法院畅通绿色通道,对欠薪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司法部门免费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据悉,通过“部门联合”清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检查73家用人单位,涉及人数1300多人;已检查到53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5300多万元,已责令支付4800多万元,涉及人数1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