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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措施
1、家庭要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儿童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青少年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正当活动中去。家长也要学习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相互尊重、充满善意的关系,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和社会也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来提高家长的素质,比如学校或社区开办“家长学校”,或有关部门和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2、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把德育教育落实到学生教育的每一环节上,落实到教师的工作实际中,学校所有教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要真正履行德育教育职责。学校不仅要关心品学兼优的尖子生,同时还要给后进生更多的关爱。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开始的,学校要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三是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决不允许出现体罚学生的现象,使每一个教师都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
3、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关部门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指导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附近的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
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城市上网小学生比例为25.8%,初中生为30%,高中生为56%。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而13岁至17岁的中学生群体成为"网瘾重灾区"。网络这把"双刃剑"正在无情地吞噬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因迷恋上网而逃学、离家出走、抢劫甚至猝死在网吧、走向犯罪道路的现象屡屡发生。
1、网瘾对青少年生理的影响
青少年患上网瘾后,开始只是精神依赖,以后便发展为躯体依赖,长时间的沉迷于网络可导致情绪低落、视力下降、肩背肌肉劳损、睡眠节奏紊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免疫功能下降。停止上网则出现失眠、头痛、注重力不集中、消化不良、恶心厌食、体重下降。由于上网时间过长,大脑高度兴奋,导致一系列复杂的生理变化,尤其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功能降低,由此诱发心血管疾病、焦虑症、抑郁症等。青少年正处在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和成长发育产生极大的影响。
2、网瘾对青少年心理的影响
长时间上网会使青少年迷恋于虚拟世界,导致自我封闭,与现实产生隔阂,不愿与人入行面对面交往,久而久之,必然会影响青少年正常的认知、情感和心理定位,甚至可能导致人格异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人格和正确人生观的塑造。患者一旦停止上网便会产生上网的强烈渴望,难以控制对上网的需要或冲动,这种冲动会使其工作、学习时注重力不集中、不持久,记忆力减退;由于长期入行视觉形象思维,会导致逻辑思维活动迟钝,对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兴趣减少,与现实疏远,为人意气消沉漠,缺乏时间感。因不能面对现实,会产生情绪低落、遇事悲看、态度消极等现象,会导致精神障碍、心理异常等问题和疾病,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常常表现得举止失常、神情恍惚、胡言乱语、性格怪异。
3、网瘾对青少年道德的影响
网上的世界既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又是现实世界扭曲的表现。现实中的事物,在网上容易被夸大,甚至会变为相反的东西,这就容易使青少年产生角色混乱。网络是一个"身份丧失"的地方,在网上你不仅可以匿名,而且还可以隐藏性别、年龄、种族和社会地位,面对这样的一个虚拟世界,稍不留神就会迷失方向。网络里充斥有关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不健康的东西,容易刺激青少年的感观,产生诱惑。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本来就缺乏判断力和识别力,加之缺乏道德自律,现实中的世界都容易使他们感到迷茫,更何况是没有坐标的虚拟网络世界,这无疑对他们健康的社会性发展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战斗、竞争"为主要成分,长期玩飚车、砍杀、爆破、枪战等游戏,火爆刺激的内容和场面容易使游戏者模糊道德认识,淡化虚拟游戏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成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一旦形成了这种错误观点,便会不择手段地去欺诈、偷盗,甚至对他人施暴。目前,因为玩电子游戏而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例子很多。所以,网络里虚拟的东西和不健康的内容一旦让青少年产生了依赖,沉溺于其中,必然会阻碍其建立正确的认知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4、网瘾对青少年行为的影响
网络成瘾的青少年最为直接的危害是影响了正常的学习,使他们不能集中精力听课,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成绩下滑,丧失学习的信心和兴趣,甚至会发展到逃课、辍学。网络中各种不健康的内容,也可造成青少年自我过分放纵,使法律及道德看念淡薄,人生观、价值看扭曲。患有网瘾青的青少年,为了能上网,他们不惜用掉自己的学费、生活费,不惜丧失自己的人格和自尊向人乞讨,在外借钱,在家欺骗父母,甚至会发展到偷窃、抢劫,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北京军区总医院青少年心理成长基地成立于2004年,由北京军区总医院成瘾医学中心联合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等九部委共同组建而成。8年间培训与治疗“问题少年”5000余人次,绝大部分学员重返课堂,融入家庭,回归社会,解决了近万个家庭的困苦。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