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灯警察陈清洲个人资料

2017-01-14

导语:陈清洲,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是灌口人们口中的“亮灯警察”,点亮了灌口人民交通安全的“爱民灯”。下面就由编辑给大家带来陈清洲的个人资料,跟着小编一起去学习人民好交警陈清洲的精神吧!

个人信息

陈清洲,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于福建厦门,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2009年调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现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教导员。

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曾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厦门市劳动模范、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十佳交警”等荣誉。

个人经历

1970年12月出生于福建厦门;他从乡下来到城里打工,小学文化的他依靠自学上了成人高中夜校,然后考上电视大学,继而通过公务员考试

1986年11月-1995年3月,厦门同安联兴公司工人、厦门市马巷镇人民政府职工(期间1991年9月-1994年7月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文秘专业”学生);

1995年3月-2006年2月 厦门交警支队民警、副主任科员(期间2001年9月-2003年12月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

2006年2月-2009年7月交警支队灌口中队指导员;

2009年7月任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

现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教导员。是厦门市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成员、集美区安全生产宣讲团成员、集美区法制教育基地联络员、灌口镇中小学校校外辅导员等。

个人成就

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曾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厦门市劳动模范、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十佳交警”、“五进宣传工作标兵”等荣誉,受到表彰奖励40多次。

《新武后上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公安基层政工队伍存在问题和对策》《农村中小学交通安全问题及对策》获厦门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一等奖、《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获2010年厦门市校园安全法制精品课程一等奖等。

2016年11月,成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2016年12月,被评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之一。

【年度法治人物】陈清洲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

主要事迹:3年间,陈清洲走烂27双皮鞋,换来了辖区18条斑马线、86面交通标志、128米减速带、172个临时停车位,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完善;他深入调研,力促国道15公里路段全线亮起,他因此被称为“亮灯警察”。他开通微博,利用业余时间,以轻松幽默的网言网语将法律法规广泛传递。

颁奖词:你点亮一盏盏温暖的灯,让路人告别无边的黑暗;你以一己之力鼓与呼,让迷途之人找到回家的路。总有一颗灵魂让我们感动,你是时代楷模、平凡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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